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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申办指南

信息来源于:江夏热线 发布时间:2012/9/4
一、办事项目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主席令第308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3、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4、《湖北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0号)第九条第一款。
三、申请范围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要求,并经有关培训考核,取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合格证明。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到武汉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受理窗口递交以下有关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原件1份及与申请表照片同底的一寸彩照1张);
2、《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验原件);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合格证明,主检医师须取得主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以及武汉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理论及技能考核成绩合格单(原件1份)。
注:申请材料首页应为目录,所附资料应按次序整理装订,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者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签章;申请材料应打印或用钢笔、水笔填写,申请书外所附资料应用A4纸,外文资料应附有中文译文,涂改处应盖章或签名。
(二)受理
武汉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受理后,武汉市卫生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湖北省婚前医学检查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资料审核。
(四)审批
市卫生局核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五、办理机构/部门
武汉市卫生局妇社处
六、受理地点、乘车线路、电话、办公时间
武汉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窗口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路1号 电话:027-82835209、027-82839509
乘车路线:到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办理处乘车路线,先乘车到一元路站或粤汉码头站,再步行至一元路一号。
一元路站(1、7、24、402、520、526、548、559、581、588、598、601、608、707、711、727、801、电7、电2)
粤汉码头站(30、68、212、502、523、527、603、606、721、708)
办公时间:周一至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内,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八、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九、投诉电话:027-82770126(武汉市卫生局值班电话)

电话:客服:027-87956533 业务:027-81826182 邮箱:916019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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