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金安,现为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的检察官。
2006年4月29日晚8时许,我和一个同伴到武汉江夏区中百仓储买衣,各购买了一件短袖船王TC衫衣服,各花去人民币510元。当天晚上,我把新衣用水清洗后(不洗的内衣不卫生不能穿)挂在家里的阳台上。
我于30日外出至5月2日下午返回。当5月3日早上我穿上新TC衫刚出门,被邻居看到衣服右肩后破了一个洞。当天上午9点钟,我同妻子一起到中百仓储船王柜台找服务员,要求更换一件。服务员带领我们找到一位女经理,我出示发票后对女经理说:“衣服是晚上买的,由于光线不好没有看清楚,买回家后放到今天才穿,早上才发现衣服破了一洞。”这个破洞大约有2厘米方圆,经理看了TC衫上的破洞后,也认为这件衣服的确不是顾客挂坏的,而明显是厂家生产质量的问题。当时经理叫服务员打电话到厂家,请示能否更换一件,没想到厂家经理不同意退换,只肯修补。
在我坚持要求更换对方不同意情况下,我们只好把衣服按服务员要求,放在柜台等来人修补。
5月7日上午,我和妻子再次到中百仓储船王柜台找服务员,服务员说:“厂家来人补修好了,这件衣服你们拿回去吧”。我一看补后仍有明显的痕迹,再次据理力争要求更换,但对方始终不肯松口。
我花510元购买了一件破TC衫衣服,真叫人扫兴又气愤!我不知道厂家和商家做生意还要不要信誉?
我现在把此事从公布出来,只是为了让大家不再象我一样吃这种亏上这种当!
作者单位: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430200
电话:13098852763
主编点评:商家讲究的是信誉,可以说,信誉是商家的生命,如果失掉信誉,就等于是商业道德的缺失。做商业,需要消费者的支持和认同,假如一个商家因为生意好了而店大欺客,那么,失去了不仅是一位消费者的信心,而是失去了整个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