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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1/3/18 18:28:41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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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成为了法院的穿行马路的便道,而该设立人行道的道口却无人行道,这条人行道只是方便了法院出入,却让很多市民过马路成了麻烦,此情何堪。 人行道成名思义:指定行人规范穿行马路的而设立的专用道,现在车辆越来越多了。如果马路没有了人行道,大家就会随意穿行马路,必然会给行人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也给开车的司机朋友带来很多不方便。 江夏区法院门口就有这样一条人行道,很是差火。人行道的一端直通法院大门,而前面不足20米的马山路与北华街相交却没有人行道,这处按道口要求是应该设置人行道。很多市民从马山路到世纪广场,遵守交通规则就必须得先走20米到法院大门口,再走人行道,非常不方便。 很多市民还是愿意文明过马路,每次都很窝火地走人行道,还是一部分市民从马山路出来直接穿行马路。我住在附近,过马路为方便就象那部分市民一样穿行马路,但是心里总是有点没底,担心飞驰的车子会与我相遇在马路上。因为我在这个道口看到过很多车祸,从马山路出来的市民都没有走人行道,结果让摩托车或是汽车刮,安全问题真让人担心。 走人行道时,不禁想骂那些划人行道的部门,真是太蠢,该有人行道的道口却没有看到人行道,真是缺德。 过马路走人行道是一个城市文明标志,同时也是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典范。现在提倡文明过马路,为什么把公共交通的人行道成为通行便道,这还叫人怎么去遵守交通规则啊。 每次过马路时,看到法院门口的人行道真是不顺眼。这条差火的人行道方便了打官司的人出入,却实实在在地影响了市民遵守交通规则,不知道这两项谁重谁轻。不过很佩服划人行道标识的单位,拍法院的马屁也不能这样拍,直接把人行道变成通行便道,真是智商太低的行为。也不知道是那个部门搞出的昏招,不晓得这样昏招行为江夏区还有多少。 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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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牌也没有管一下,完全看不到了。 有图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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