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讨论]关于谭鑫培钩鱼事件

  • 没有快乐
楼主回复
  • 阅读:3854
  • 回复:26
  • 发表于:2011/3/20 11:59:22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江夏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昨天3月19号下午4:00左右在谭鑫培钩鱼。因为事先不知道此公园不能钩鱼。因为它是一所开放式公园,也没有人工喂养的鱼,和观赏鱼之类的,更没有任何指示版写:“禁止钩鱼”。而且就在去年夏天我老公还看见他们工作人员在里面钩鱼,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来此公园钩鱼。
    在4:20左右公园工作人员来,直接收了我的鱼具,还把我带到办公室要求我罚款100。还让我写下自愿罚款100元的说明书,我感觉很无辜,最后那管理人员拿了一份管理制度表给我看,说我钩鱼是破坏公物。但我还看见那制度上写着,在公园内禁止停车,他们的车都停在里面,所以感觉自己很无耐就报警了。最后没罚款,就收了鱼具
  
  • 911
  • 发表于:2011/3/20 13:11:19
  • 来自:浙江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引用:原文由 没有快乐 发表于 2011-3-20 11:59:22 :
   昨天3月19号下午4:00左右在谭鑫培钩鱼。因为事先不知道此公园不能钩鱼。因为它是一所开放式公园,也没有人工喂养的鱼,和观赏鱼之类的,更没有任何指示版写:“禁止钩鱼”。而且就在去年夏天我老公还看见他们工作人员在里面钩鱼,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来此公园钩鱼。
    在4:20左右公园工作人员来,直接收了我的鱼具,还把我带到办公室要求我罚款100。还让我写下自愿罚款100元的说明书,我感觉很无辜,最后那管理人员拿了一份管理制度表给我看,说我钩鱼是破坏公物。但我还看见那制度上写着,在公园内禁止停车,他们的车都停在里面,所以感觉自己很无耐就报警了。最后没罚款,就收了鱼具


活该,江夏有你们这种不文明市民,我感的耻辱!
公共场所不能够钓鱼,难道你不清楚?你无非想占国家便宜,被别人抓了,就说公园的管理员钓鱼。
(0)
(0)
  
  • 911
  • 发表于:2011/3/20 13:16:12
  • 来自:浙江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有脸跑这里发贴,如果是我羞愧死了,做这样丢人事,好意思报警,建议你写大字报去区委区政府上访,别人会告诉你丑字怎么写。
(0)
(0)
  
帖子已过去太久远了,不再提供回复功能,请勿尝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