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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求助]如此黑心房屋中介,请大家求助帮忙,也请大家买房留个心。

  • Little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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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89
  • 发表于:2011/5/18 23:45:41
  • 来自:浙江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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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是江夏区人,在外地工作,我爸爸在江夏区纸坊帮我看了一套二手房,由房屋中介江夏区恒创不动产挂牌出售,由于我爸爸根本不熟悉有关购房流程和知识,在这个中介怂恿下,以我的名义和房主以及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购房定金20000元。
1. 然而,在支付了房屋的定金之后,我本人从外地回纸坊一趟,经了解,房屋建筑时间是在2008年,但是,到目前为止,房主一直没有办理两证,但中介告诉这个房子是两证齐全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上,对于该房屋的基本情况的介绍,“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处都是划斜杠的,没有明确写明。请问,在房主没有相应产权证的情形下,这个合同是否是有效的?
2. 房屋价格41万,但是,在合同上,房主将该房屋买卖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中介费等应由房主承担的费用转嫁给我,因而,在加上这些以及其他费用后,房价大约需要46万。对于转嫁这些费用,请问是否合理?是否是有效的?
3. 然而,更让人觉得十分不愉快的是,中介服务态度相当差。毕竟,买房子是大事,在决定买房前,我人在外地,于是,我请中介将实际房型的照片拍下发给我,但是,中介很牛,根本不予理会,直接怂恿我老爸讲合同签订了,并收了定金,没有将照片发给我发给我;在签订合同之前,我请中介将没有签字的合同传真给我,但是,中介也没有理会;在我千里迢迢赶回去的时候,看到合同上写着的是129.69平方米,我和中介沟通,如果实测面积和这个面积差异超过房屋2%,这个怎么处理?中介很牛叉地告诉这个只涉及到房主和开发商之间,无论面积大小,都与我无关。想一想,既然合同都白纸黑字这么写了,如果实际测量少于这个面积很多,那我不被中介欺骗了?
随附有三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附上也让各位朋友仔细看看,以防再上这个无良中介的当! 
补充:
1. 中介和房主口头上告诉该房子是由正规开发商开发,有两证。对于两者,合同对于过户时间:甲乙双方(甲:房主;乙:我)应在本协议签字之日60天内......,到房产交易所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其他业主是否有两证,尚不知道。
2. 具体各明细费用:
  房价:41万4千(注,由于房主也要支付中介费用4千,但是房主将此费用转嫁给我,净得41万,我另需承担房主中介费用4千。);
过户费用:
  营业税:22523;
  个税:3900;
  契税:5859;
  评估费:1950;
  交易手续费:650;
  登记费:80;
  测绘费:150/户;
  土地登记费:33;
  土地过户费:300元/户;
中介费用:4000;(加上房主的中介费转嫁,共承担8000);
银行费用:
  评估费:1170;
  担保费:2700;
  工本费:120;
以上这些费用合计43426元,这是中介手写给我老爸的,贴出供各位高人参考。

3. 我老爸也不懂购房知识等,当时就很多细节之处,未加上合同的补充协议。


 
 

 
  
  • Little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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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5/18 23:56:24
  • 来自:浙江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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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回去那天随照的房产中介的照片,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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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ttlebear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1/5/18 23:59:17
  • 来自:浙江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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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哦,把中介那边写的有关的费用也贴上,供大家参考,也请大家分析,里面的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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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醒哥
  • 发表于:2011/5/19 8:14:13
  • 来自:湖北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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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房产中介在江夏基本都是这两年开始的,
房产中介基本上都是抱着卖一单算一单的态度做事,所以他们的服务很难跟上。
这里我建议你找一下《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看看具体哪些部门监管,肯定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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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雾里看花LSJ
  • 发表于:2011/5/19 9:16:28
  • 来自:湖北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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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1.此合同并无法律效力,房产交易的前提是买房必需有两证。
2.可以向房产局市场科(中介机构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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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ttlebear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1/5/19 9:42:51
  • 来自:浙江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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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仁兄“一字天”的回复,对于这个房子的买卖,三方当时签订了合同,也约定了在2011年5月1日前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房主在2011年5月8日前,甲方(即卖方)将该住房腾空并交付给乙方(我自己这一方)使用。但是,到目前为止,甲方尚未将房产证等办理出来。由于我本人是准备买房装修结婚的,时间确定好了,等着房子落实,安排装修好结婚时使用的,时间是比较紧的,但是,由于这件事一直未能落实,去和中介协商退款事宜,但是,中介服务相当恶劣,不退钱不说,还反咬一口,说是我老爸主动找她买房的,不是她求着我老爸向她买房的,在无理地推卸着责任。请问,如果就合同违约去起诉中介,要求退款和赔偿损失,是否合理?
另外,既然作为专业的房屋中介机构,是十分熟悉房屋买卖的法律法规的,根据房屋买卖法律,在未取得两证的前提下,房屋是不允许挂牌上市交易的,但是,房屋中介却将该套住房上市交易,并在口头上和房屋买卖合同上写着是有两证的,这是否涉嫌了合同欺诈行为,我是否也可以一次起诉对方呢?
期望能集合大家各位的意见,集思广益,得到大家的声援和帮助,向黑心的无良中介房屋中介讨回我的合法权益,也期望能就我的事情,给大家提个醒,千万要注意房屋买房的风险,特别是碰到了像恒创这样的黑心无良房屋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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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字天
  • 发表于:2011/5/19 12:19:06
  • 来自:湖北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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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被忽悠了。你说:到目前为止,甲方尚未将房产证等办理出来。这样是无法交易的。无法交易怎么过户,怎么能交房给你?时间肯定是往后推了...
好像在纸坊交易中心附近有法律咨询中心(关于房产),一问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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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身边的朋友
  • 发表于:2011/5/19 17:19:37
  • 来自:浙江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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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根据你所描述的,该房屋中介在代理该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是不允许转让的;因而,房屋中介本身就是违规操作的,明知没有领取权属证书,而却在口头上告诉你,这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
2. 根据新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三)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由于该房屋在未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是不允许转让,也是不允许挂牌上市交易的,是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对方明知却还向你推销该房屋,并签订合同,是违反了《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的。根据《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你是可以起诉该无良中介的,并要求赔偿损失。
期望能整倒这些黑心的中介,让百姓在购买房屋时多一份的安心和放心,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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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ttlebear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1/5/20 8:39:39
  • 来自:浙江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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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你身边的朋友 发表于 2011-5-19 17:19:37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根据你所描述的,该房屋中介在代理该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是不允许转让的;因而,房屋中介本身就是违规操作的,明知没有领取权属证书,而却在口头上告诉你,这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
2. 根据新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三)不得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由于该房屋在未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是不允许转让,也是不允许挂牌上市交易的,是不符合交易条件的,对方明知却还向你推销该房屋,并签订合同,是违反了《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的。根据《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你是可以起诉该无良中介的,并要求赔偿损失。
期望能整倒这些黑心的中介,让百姓在购买房屋时多一份的安心和放心,祝你顺利!


谢谢你的指点,期望能通过大家各位的帮助,能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也贴出这些,期望各位能在购买房屋时多个心眼,多了解点法律,当然,也要特别注意房屋中介的选择,如果碰到这样的房屋中介,大家可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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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麻爱字
  • 发表于:2011/5/20 10:17:49
  • 来自:湖北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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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见识了 中介太黑 打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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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葱葱过客
  • 发表于:2011/5/20 10:24:50
  • 来自:湖北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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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中介方给你算的费用都是正确的,并且过户费都是有国家收取,不应该怪中介给你算多啦。由于现在的房东都是净得价,所以过户费、中介费都由买方承担,这是个普片现象,你们购房前事先都应该是商量好了的,你老爸应该还是有这个理解能力的。中介作为销售行业,该说的该做的尽到了自己的本分,有客户上门肯定是希望早点签合同成交,这个也无可厚非。
     中介是风箱里的耗子——两头受气。买卖双方一有变化或不配合,另一方完全不能够理解,并将全部责任都推在中介方,违约方没有收到相应的责任反而更有恃无恐。
 
     要怪只恒创点子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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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葱葱过客
  • 发表于:2011/5/20 10:41:15
  • 来自:湖北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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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你老爸买房之前肯定也进行对比过,没有价格优势怎么会跟别人出中介费呢?他又不是个苕
他钱合同之前肯定跟你商量过,并在你能接收的前提下签的合同,他这点分寸没有,你还叫他帮你买房,论错也是你在先。
不要因为过户时间拖长了就株连九族的埋怨这啊那的。
你现在埋怨过户费中介费收搞高了,有点过河拆桥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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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tchiZL
  • 发表于:2011/5/20 11:24:11
  • 来自:湖北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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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从事房地产中介工作多年,只要是懂得一点点的人都知道,这些费用都是国家收取,中介只是帮助算出让客户有个大概的预算!关于两证问题,有的会是能办但是目前没有办理的,依照事情来定,要是他们之前没跟你说清楚目前的两证还没办理下来,那确实是他们的错!但是如果他们提前已经告知那就另当别论了,我们公司也有很多客户先叫定金,等待房东去办理两证!等所有的手续齐全再去办理过户,如果客户等不了,有的房东也会把房子先让出来给你先住,事情都是靠沟通去解决的,这就需要中介在中间进行调节!做这份工作就知它的难处,我工作的时候也希望能得到客户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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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了就走
  • 发表于:2011/5/20 12:49:54
  • 来自:湖北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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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而且关于售房程序的问题,我们跟楼主的爸爸是说了又说起码不下于五遍,不知道他为什么还说程序的问题说我们没告诉他,真狠当时没录音。还有就是预算他们每来一次我们就做一遍,反反复复好多次了,我希望楼主不要昧着良心说话,虽然这件事上我们也有错,但是你家人的态度实在太恶劣了,不管怎样不至于打人吧,还有那个预算的问题,你可以问问专业人士,有没有乱收费。如果任何事情都只听一面,帖子可以随便乱发,大家不经过核实而随便发表攻击言论,那我是不是也要以牙还牙。把被打伤的工作人员图片发上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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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ANGHUANGYOUYOU
  • 发表于:2011/5/20 14:19:48
  • 来自:湖北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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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哎...
有些人就是量着别人不能把你怎么样,而为所欲为。
在怎么不对也不能斗狠、打人
打了别人还在这里装无辜
天理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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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ANGHUANGYOUYOU
  • 发表于:2011/5/20 14:21:05
  • 来自:湖北
  1. 18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文由 王麻爱字 发表于 2011-5-20 10:17:49 :
长见识了 中介太黑 打12315

盲目跟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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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4643977爱
  • 发表于:2011/5/20 14:36:58
  • 来自:湖北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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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真的是没有说错。人性的自私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希望你自私的前提条件下去换位思考整件事情的始末。中介方在整个事件中积极进行沟通,解决了。如果客户和房东还不能接受调解的话,那么这种事情只能认倒霉了!!再怎么调解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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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ttlebear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1/5/20 15:44:08
  • 来自:浙江
  1. 20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文由 葱葱过客 发表于 2011-5-20 10:24:50 :
        其实中介方给你算的费用都是正确的,并且过户费都是有国家收取,不应该怪中介给你算多啦。由于现在的房东都是净得价,所以过户费、中介费都由买方承担,这是个普片现象,你们购房前事先都应该是商量好了的,你老爸应该还是有这个理解能力的。中介作为销售行业,该说的该做的尽到了自己的本分,有客户上门肯定是希望早点签合同成交,这个也无可厚非。
     中介是风箱里的耗子——两头受气。买卖双方一有变化或不配合,另一方完全不能够理解,并将全部责任都推在中介方,违约方没有收到相应的责任反而更有恃无恐。
 
     要怪只恒创点子低......
 

1. 费用贴出,这个我不做任何评价,再说,对于这个费用,也没有说收得高或者低,只是贴出来,给大家看看,评评的,我本人在此也没有说高或者低。
2. 将责任推给房屋中介方,对于这,大家也可以想一想,如果你去超市买鞋子,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这时,你是去找超市还是去找生产鞋子的厂家呢?毕竟,你的直接购买行为是和超市发生的,所以超市应当承担这个责任,然后再向厂家追索。
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争执呢,我想,如果作为房产中介,如果服务态度再好点,如果再容易沟通点,其实也不至于这样。但是,房产中介态度真的太差了,服务太恶劣了。这样使买房的人,心都凉了,这以后还怎么去沟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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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ttle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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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5/20 16:08:33
  • 来自:浙江
  1.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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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引用:原文由 litchiZL 发表于 2011-5-20 11:24:11 :
我也从事房地产中介工作多年,只要是懂得一点点的人都知道,这些费用都是国家收取,中介只是帮助算出让客户有个大概的预算!关于两证问题,有的会是能办但是目前没有办理的,依照事情来定,要是他们之前没跟你说清楚目前的两证还没办理下来,那确实是他们的错!但是如果他们提前已经告知那就另当别论了,我们公司也有很多客户先叫定金,等待房东去办理两证!等所有的手续齐全再去办理过户,如果客户等不了,有的房东也会把房子先让出来给你先住,事情都是靠沟通去解决的,这就需要中介在中间进行调节!做这份工作就知它的难处,我工作的时候也希望能得到客户的理解。


十分谢谢这位朋友的留言,你说的这些,的确是很有道理的,房屋中介作为买卖的中间方,对房屋的买卖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也收取相应的中介费作为报酬,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对于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执,你在上面说了,这需要中介在中介进行调解,这个是很重要的啊,你中介收取了买卖双方支付的佣金,这些是需要你们在这中间进行调解的啊,这也许会很累,但是,如果你真正将服务做好,不是那般一副很高高在上的样子,你能为客户着想,这些是就好沟通多了啊。希望你的工作顺利,希望你服务的客户对你的服务满意,也给你带来更多的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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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华似水ING
  • 发表于:2011/5/20 16:49:18
  • 来自:浙江
  1.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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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幸亏是中介理亏,合同在手,不怕!如果是买房的人理亏,你去看看????去说情,去做工作看看?违约就应该承担责任!不然签合同搞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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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华似水ING
  • 发表于:2011/5/20 16:50:58
  • 来自:浙江
  1. 2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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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我看到了,合同中规定的中介承担的违约责任,中介必须承担。但是中介想必与房主也有合约的把,这个责任肯定可以转接到房东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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