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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贴]希望大家不要不小心被罚款!

  • 偶系愤青
楼主回复
  • 阅读:1624
  • 回复:2
  • 发表于:2011/9/16 14:39:34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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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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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对"十乱"动真格 开出首张罚单103人受罚2011年09月16日08:3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聂丽娟 我要评论(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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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
街头应设置提醒标识
昨日市容监督员现场劝导中,有部分市民提出建议,应在街头设置醒目标识,时刻提醒市民不要有十类不文明行为。
58岁的退休工人谌先生说,可能有的市民平时不看报纸,还有许多人是外地来汉人员,不知道武汉有此规定,可在街头、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处设置提醒标识,时刻提醒市民及外地来汉人员,不要有十类不文明行为。
他山之石
上海:2003年起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从50元上调至200元,乱丢垃圾罚款100元。
杭州:重罚个人单位乱扔(倒)垃圾,乱扔烟头,30元!随地吐痰,50元!
香港:把垃圾弃置在公众地方或抛入海中;随地吐痰;非法张贴广告,发生以上三种行为,罚款600港元。
新加坡:随地吐痰的初犯者处以1000新元、重犯者处以2000新元的罚款,严重的甚至要处以鞭刑。
新闻链接
“十乱”行为处罚细则
1、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50元罚款。
2、从建筑物内、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的,处以50元罚款。
3、乱泼乱倒污水、生活垃圾的,处以50元罚款。
4、在露天场地或者公共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50元罚款。
5、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路牌杆等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的,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
6、在电线杆、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上乱贴乱画的,责令清除,处以50元罚款。
7、在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和其他公共场所散发经营性宣传物品的,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
8、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秩序管理等“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9、非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依法处以20元罚款。
10、行人乱穿马路,处以10元罚款。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乱吐乱扔乱穿马路等十乱行为的通告》


   如果爱 请深爱 因为我是天蝎座男人
  
  • 人在江夏
  • 发表于:2011/9/16 15:37:18
  • 来自:湖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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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其实人民的坏习惯,都是政府部门所作所为在起示范作用。

 
不过有一句话很富哲理:

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
有什么样的政府,就有什么样的人民。
 

…… 先有鸡,后有蛋……
…… 先有蛋,后有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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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水无意
  • 发表于:2011/9/17 17:31:54
  • 来自:湖北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对老百姓要求的,先从自己开始!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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