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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1792
- 回复:6
- 发表于:2013/3/5 21:14:15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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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不但避税而且无视限购。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换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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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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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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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生若浮,其死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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