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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原创]面对争端老百姓才能正确维护自已的权益?(律师朋友们给个答案)

  • 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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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6
  • 发表于:2007/6/14 7:25:26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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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年底碰到了一件挺揪心的事。一位从小一起长大同学的叔叔遇到车祸丧身了。那天我正忙于各种会议的组织中,同学从深圳坐飞机赶回来就跟我打一个电话,当时正在参加一个很重要会议,得采写相关会议记要,拿起电话说时的第一句话,"我在开会,等到一下打过来好吗?"他停顿了一下!说“我刚回来,在纸坊,有事请你帮忙。”

我们碰面的地点是江夏区交通大队。那天风很大,他一个人站在交通大队大楼的门前,穿得很单薄,眼睛有点肿。见到我后梗洇地对我说,让我帮他请个律师咨询一下。听完后,快速的思考着各种应急方案,第一反应就想到是朱律师,可是他在北京,连忙与斯姐姐联系,经她介绍我找到了一个律师的电话。

我的这个同学家里是农村的,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外打工,辗转至广东,后来就一直在广东打工十年了,我非常了解他,在外面什么苦都吃过,他都能熬,起起落落,他都能坚强的挺住。他母亲逝世时,我见过他悲伤地痛哭。这次他叔叔就这么样走了,他又哭了,极力地忍着泪水哭着。

等了一会儿,他慢慢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他的叔叔是前天晚上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丧生了。

他的叔叔我认识,是一个平实的农民,有两个孩子,孩子的妈很早就去世,为了能跟两个孩子的学费,他一直都要加班加点地打工。快过年了也是一样,那天正是星期六,还称了两斤排骨,准备给孩子打牙祭。

晚上下着很大的雨,在107国道上骑车都艰难,一辆越野车急速开上来,根本没有注意在路旁骑自车的他,超车的时候直接就撞上他。自行车被一辆时速达80的越野车这么一撞,一下飞出了二十米开外,人也随着车子飞出去了,重重和摔在地上就再也没有动了。肇事司机被这幕惊呆了,快速地报警了。当警察雪上赶到现场实施抢救时,抢救的途中他叔叔已撒手而去。

这场惨剧发生后的第二天,他们家里人才获悉情况,肇事司机已办理了担保手续。通过交通大队知道这司机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

 

事故发生了,是那么突然,所有的人都未曾料想到。第二天肇事司机就安排了一名律师来安抚他们家时的人,说会将赔偿及时到位的,并将赔偿金额告诉了他们家里的人差不多九万吧。

我知道赔偿肯定不会那么简单,可是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对此我毫无经验。那天真是感谢朱律师,我咨询了他,他告诉我法定的赔偿金额就是九万左右,终究还是没有帮上忙。

可我们同学家的情况我很清楚,他们家是一个大家族,他爸是老大,在村里当过村长,共有四兄弟,他们大队里是湖乡村非常蛮横,他老爸当村长就是镇得住邪,大大小小的村民都听他的。这九万元钱对于他们来说肯定是不够的。出于感情方面,这个家庭已经没有了,两个孩从此就成了孤儿,这是他们家族所不能接受的。

赔偿的纠纷就从那天开始,后来我知道了,他们家族利用了一切可利用的手段,包括堵门、堵单位、堵人,三天后,那肇事的律师主任拿了十四万了结纠纷。

 

经过了这件事后,对于这次赔偿事件的双方都是痛苦,可以说事故已经酿成,双方都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假如我们是当事人的任意一方,如何正确处理这样的事故呢?现在有两个答案:一种是经过法律算途径解决,那么可能会只九万元的赔偿。那么受害者不管你多惨,都不可能得预期的赔偿,受害者一方感情也不可能得到安怃;一种是通过受害方的各种方法催要,那就如事故赔偿一样得到是十四万,或是更多,有这样的先例,在江夏很多车祸受害者就是利用这样机会暴富,结果肇事方就成一头肥猪该杀了,甚至杀死了也没有管。

法是解决争端与冲突一个最有效的途径,法能让受害一方得到赔偿,也让肇事人得到应有处罚。但是目前知法与不懂法已经慢慢形成了一个对立群体,渐而凸出矛盾,成为了一场博弈,法与情彼此厚薄,在现实生活真的很难到结果。

对事故双方都是悲剧。真的我真不愿看到这样的事发生,赔偿对于双方有用吗?事故一方已撒手而去,留下两个可怜的孩子,这一去他们就成了孤儿,他们是最无辜。

肇事司机来说这肯定也是一场惨剧,他肇事事故结果负责,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必须得付出巨额的惩罚,也许他会的事业就此跌入人生最低谷。教训是惨痛的。

 

可从感情出发我可能更倾向于不通过法律算途径解决,可是这样处理也有其弊端,如果我是肇事者那就只能活该去死了。

如何正确处理这样的事故呢?我想这个问题最有发言权是的律师们了。

 

 

 

  
  • 江夏朱律师 zzjlawyer
  • 发表于:2007/6/14 11:17:08
  • 来自:北京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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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本文所述的不幸死者表示哀悼。

    对于这种交通事故无论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谁也不愿发生,但既然发生了都应该理性面对,正确处理问题。对于受害方一般是情绪比较激动,他们往往是从感情角度出发,能多要就多要,包括采取一些非常手段;对于肇事方呢,当然是希望赔得越少越好,这样往往会发生冲突。

    现行法律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一种基本赔偿额度制,是从普通百姓的生活基本消费、地区差异等等综合制定的标准,因此,往往达不到受害者方的理想意愿,但法律终究是法律,她只能这么规定一个标准,而不可能对每件案件去分别规定标准,这样操作不可能实现。

   我认为处理这类事情还是从法律角度更为理性。本文所述的案例是因为肇事者比较特殊,其本身是法律工作者,对此赔偿的态度是积极的,只是从赔偿额度上不能达到受害方的要求,其次,象这样的有一定身份和经济条件的人不会不讲情理,采取非常手段,如堵门其实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试想,假如这位肇事者家境不好,就算把他给杀了,他一样拿不出钱来。

  现实中还有的案例,是双方协商解决,但是赔偿额度不一定比法律规定的高。

我曾经遇到很多案例,当然到我这儿的都是通过到法院打官司解决的,也不排除他们在诉讼中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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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经理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07/6/14 19:54:48
  • 来自:湖北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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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如车辆鉴定、电子眼等)证明小车时速超过70码,司机还要负刑事责任即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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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经理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07/6/14 20:09:25
  • 来自:湖北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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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公平的是法律的制定,农村人口死亡只赔6万(上面的案子可能还多3万的抚养费),而非农业人口死亡可以赔16万多。

另一方面,但即使楼主的叔叔家按城市人口赔了,多的6万块还是一样的要闹回来。多少的标准往往不是按不同的参照物来的,如心理的平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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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经理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07/6/14 20:21:21
  • 来自:湖北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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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给楼主的答案就是:拿起杀猪刀(最好是周星弛的刻有“民族英雄--小平赠”字样的),叫上兄弟(最好是练健美的或是像“九纹龙史进”一样的),大吼一声“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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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军律师
  • 发表于:2007/6/15 0:22:07
  • 来自:湖北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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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理”注意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
楼主仅提及“担保”,没有展开。
其实,本案以14万而非9万解决(如果计算准确的话),关键就是“拿钱消灾”,即以超额的民事赔偿补偿刑事责任。
个人认为,问题的解决还是比较圆满的。有些因素,需要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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