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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感谢区交通大队及任警官,让我感受了一次警察为我交罚款

  • 敏哥哥
楼主回复
  • 阅读:6243
  • 回复:29
  • 发表于:2014/7/31 9:45:51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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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我有一条交通违章信息,扣3分,罚款100,车牌尾号3B3,.当时,我开车从区人寿往老区民政局走,必经金鸿商务酒店十字路口,我右转弯时,此时,该路右侧 在维修人行道,右侧停放了拖砖的车、杂物和一辆横穿马路的电瓶车,我必须借到直行车道,进行右拐,那晓得电子眼不认,给了我个违章。当时,我并不知道,后来查询电子眼记录和照片看见的,我向“武汉交管网”平台,进行了申诉,希望删除电子眼。很快,武汉市交通局以信访件形式传给了区交通大队进行处理。当时,我接到电话87950000,牛号,任警官要去我交通大队,他接访态度非常好,说删除电子眼记录,但是很麻烦,事后,跟我借他朋友驾照,扣分缴纳罚款。我的天啊,我不相信,我直接去武汉交管网查询我违章记录,显示已经扣分,并缴纳罚款,罚款电子收据号是...........
  
  • 夏天来啦
  • 发表于:2014/7/31 12:50:36
  • 来自:湖北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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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直道右行必须按直道红绿灯指示行车,只有当绿灯亮时才可以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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