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路灯节能改造试点项目签约仪式现场(摄影:李建义)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23日电(罗智子 周虹)不用地方政府掏腰包,用节省的电费返还节能改造投资,低碳环保的同时城市路面照明亮度也将得到改善,23日,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正式签约EPC路灯节能改造试点项目。
据悉,该项目由庙山办事处与北京光桓锦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初次投资200万元由光桓锦业承担,协议合作期5年。
项目将改造路灯1800余盏,庙山办事处以节约的电费来返还节能改造的投资,且合同期内节能效益有部分会返还庙山办事处,合同结束后节能效益全部归庙山办事处所有。
据测算,在EPC路灯节能改造试点项目5年合作期间,庙山办事处将节约电费580.5万元,节约1671吨标准煤。
7月10日,庙山阳光大道及江夏大道已完成部分EPC路灯节能改造工作。今年1至4月,庙山各月总电费分别为31.2万元、28.3万元、26.9万元、27.5万元,部分改造完工后2个月的总电费分别为18.3万元、17.7万元,较此前大幅减少。
EPC全称为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用能单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相比于传统的路灯,本次改造项目采用智能非对称高压钠灯电子节能装置,采用恒流、恒功率输出,无频闪、无热损耗,路灯平均寿命可达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