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妈同时落水先救谁?24日晚上8时,司法部网站公布了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参考答案:女友和妈同时遇险,先救妈是对的!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第52题是多项选择题,涉及到了女友与妈同时遇险先救谁的问题,考查的却是不作为犯罪,不过场景变换了,这次不是落水,而是遇到火灾。
第52题的题目是:“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并给出了四个备选答案: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司法部公布的参考答案是:ACD。
也就是说,女友和妈同时遇险,只能救出一人的时候,国家要求你救妈!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彭新林表示,甲对女友只有道义上而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所以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构成犯罪,反之,如果先救女友而母亲死亡的,构成不作为犯罪。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也表示,甲对母亲有赡养义务,不救则涉嫌遗弃罪,而对女友则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另外,如果先救女友而没能救出母亲,“重色轻母”也不合道德、情理!
但如果甲的母亲和老婆同时遇险,先救谁“安全”呢?因为甲对两者分别负有救助、扶助义务,所以甲就得抓紧时间努力救人了!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不作为犯罪的定义存在争议,目前相对来说接受较广的定义是: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就是“应为、能为而不为”。比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
丁一元向记者举例说,公安干警在遇到歹徒向群众行凶时,袖手旁观,无动于衷,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么该公安干警就构成了不作为犯罪。
笔者认为司法部的答案其实值得商榷。
理由:
如果落水或者火灾现场有女友和母亲,这时,从情感上来说,母爱如山,也是母亲赋予的生命,法律上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报答母爱是很正常的,先救母亲的道德观念可能会占据了大多数人的思维理念。不先救母亲那就是大逆不道啊。
有网友戏称,司法部解决了千年以来的难题,今后,如果女友和母亲同时落难,必须优先救母亲,否则就是不作为的犯罪!
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够不构成犯罪,应该有严格的法理和法条依据,刑法基本原则为:法不明文规定不为罪,犯罪和普通违法是有质或量或者质和量的区别的。
对于是否构成犯罪,从犯罪构成上来说,有4大要素(通说理论),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就本案的题设而言,说如不先救母亲,可能构成故意杀人(不作为),或者遗弃罪。
当然,故意杀人显然不构成,因为此时此刻救人者肯定不想任何一个人死亡,只是救了a只能放弃b(不好意思,根据出题者的本意,出题老师已经限定好了这个生死时刻,即先救一个,另外一位必死无疑。题目设定已经让你无法同时成功营救两位,而且结局也只有一人生还,总之,结局是残酷的)。而遗弃罪也有争议,所谓遗弃罪,是指在正常可赡养或者抚养的条件下,故意不履行赡养或者抚养的义务,而发生事故时,救人者也没有故意遗弃的主观意识,所以,从这点上说,也不一定就成立遗弃罪。也就是,甲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从犯罪构成角度来,不构成犯罪。
另外,无论是否发生事故,从法律主体上来说,遇难者都是平等的,都有生存的基本权利,从受救助的权力来说,不论关系亲疏,此时都是平等的。
综上,先救谁其实并不构成犯罪。
我们再演绎一下遇难场景,如果此时甲面对的是一个不认识的小孩和甲的母亲一起遇到该火宅场景,且题设还是一样,救一个人必然另一位无法生还,依据司法部的标准答案,那也是救母亲。是否有些残忍?好了,这个问题希望法学专业老师再出题目探讨。但是希望司法考试不要出现这样具有争议的题目,不严谨,我认为这个题目纯粹应该归纳到伦理道德的范畴,不应该作为法律考题。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法律专业人士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