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湖北第一县农民越开发越穷~早禁止强拆为什么还停电断水和逼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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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12/17 1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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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这个样。农民无技术,无资金,无能力,政府无任何造血手段,只有吸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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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自已路: 可以同大花岭村一样建立再就业基地,吸引优秀企业投资、引进好的作坊小企业带领村民致富,成立多元化保洁公司、装修公司、保安公司等村民企业、以土地入股同企业合作与在金龙大道两边建立还建商铺社区,让开发区农民做点小生意,还可以集中村社区引进几个学校拉动还建社区经济撒
山高人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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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自已路: 湖北农村家家有菜园子,可以养养土鸡、鱼、鹅、猪与种点田地可以自种自足,没有田地的农民没有技能没有工作和生活来源,什么都得花钱买,如何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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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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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拿道德说事的帖子,武汉在上世纪未几乎被长沙赶超。从杨松到阮成发,开始了全市大拆大建。沿市区周边汇集三大国家级开发区。这几年武汉整体形象应该是上升的。很多工程等不起,耗不起,谈不起。强拆可恶,但借机漫天要价的不能说没有,强拆有政府无奈的成份。商人务实,政府前期三通一平不到位,人家去别地。如果政府为保环境而使江夏经济排名倒数,使武汉赶不上沿海县城,大家会不会又有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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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糊涂: 我来给稻草人大哥抬个杠,请问江夏区公布的现在的土地补偿基准价到底有几个村在执行? 走自已路: 原先农民自种自足,开发后的农民没有田地、没有技能、没有工作、没有就业保障,强赶上高楼什么都得花钱来买,他们靠什么来生存?微薄点滴补偿费又能吃饱几年?饭都没有吃的了你认为这还是拿道德来说事吗 : 大哥,祸根在上面。经济建设为中心,什么都得让路。地方政府能咋地? 走自已路: 相反:上面政策很好,祸根在下面=国家早就明文规定禁止强拆,实行先补后拆,实际上呢,底下补偿费层层截留,更甚至暗找黑,社会强逼拆迁 走自已路: 上面让把阳光大道纺大普安村还建在两边都是超高压电线中间吗?欢迎稻草人和公务员们来参观体验,特别是下雨天听听超高压线电流声
全凭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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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大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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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拿道德说事的帖子,武汉在上世纪未几乎被长沙赶超。从杨松到阮成发,开始了全市大拆大建。沿市区周边汇集三大国家级开发区。这几年武汉整体形象应该是上升的。很多工程等不起,耗不起,谈不起。强拆可恶,但借机漫天要价的不能说没有,强拆有政府无奈的成份。商人务实,政府前期三通一平不到位,人家去别地。如果政府为保环境而使江夏经济排名倒数,使武汉赶不上沿海县城,大家会不会又有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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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仙子: “政府为保环境而即使江夏经济排名倒数全球第一”至少我不会牢骚 : 少数服从多数。 走自已路: 你不用服从谁,强烈建议稻草人抽空去被强,拆和被开发后的老百姓们聊聊天,了解一下被开发后的实情 : 不是为强拆辩护,而是想找出病根。农民苦,我知道。 走自已路: 我们在说补偿未到位、环境污染、资源开采过度与没有解决开发后的就业生活问题,稻草人却在教我们大武汉宏观规划和赶超三大国家级开发区
全凭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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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则思变,变则通,哥支持为国为民有序开发:但前提是补偿到位,在尽量保护子孙资源与环境的前提之下进行合理有序规划开发和开发后真正的把老百姓安置好,有工作、有技能培训及就业生活保障~有关部门要将开发好事进行到底,不能打着为人民服务和为国家开发的空口号,另一边却暗找黑 社 会人员逼赶上高楼,实际上却让开发后的老百姓自生自灭
建议有点良心的领导和热心网友们可以实地去听听他们的声音:五里界八瞪城、打 赌 地产、梁湖打稻花剥园与庙山开发区正在拆迁的村队和老真斧等地方~~~
开发补偿费与市场实际行情严重落差和补偿费层层截留,懂吗?100块钱它们分到老百姓手中还能有100块吗,每个老百姓实际手中又能分到几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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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廉价买断,以后死活不管
楚天金报讯(记者余鲁西)先补后征,应保尽保。昨日记者从武汉人社部门获悉,按照最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该市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一次性获得养老保险补偿,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地时上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武汉人社局发布通知称,2015年1月1日以后,因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者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将应用于最新政策。
具体来看,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补偿应同时符合5项条件:承包地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征地时户籍在征地所在地;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对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区人民政府将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补偿标准按照不低于被征地时上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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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惟贤惟德和法正,能服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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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自已路: 民心向背,是一个政客最大的财富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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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自已路: 冷月孤星剑 :庙山原还建农民的70万平方花山社区卖给那家房地产商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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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采取***、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仅有一处住宅的被征收人,《条例》要求,回迁房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结算差价;超过45平方米的部分,将采取阶梯式价格或者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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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后湖街新湖村的多位村民反映,该村从2013年10月份启动城中村改造,前不久,拆迁办为逼迫尚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村民早签协议,将村内唯一的一条出行道路挖断,还将挖出的淤泥堆放在村民家门口,导致村民出行不便。 前日下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新湖村,发现有打桩机和挖机正在拆迁区域内施工。一条通往村民居住区的水泥路,已被挖烂,挖出的淤泥堆放在道路两边(如图),有的甚至直接紧挨着村民的楼房。 村民刘女士反映,该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已有两年多,但至今村里还有多户居民没有签订拆迁协议,村里面因此三天两头地停水停电,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还将进村的道路挖断。记者在村里看到,有村民为了绕开这段破损道路,甚至翻墙出行。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了该村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新湖村的拆迁工作起初是由一家拆迁公司负责,现在该公司又委托给了另外一家公司。村民反映的断水断电和挖路的事情,两家拆迁公司互相推诿,他们也正在协商让对方尽早为居民恢复供水供电。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村拆迁办相关负责人郑某。她说,村民反映的断电断水,他们已经向供电和水务部门反映,但维修还需要时间;因为拆迁区域内正在施工,道路被挖断。他们也在积极协调,争取明日与相关单位一起协商解决此事。 楚天都市报记者姚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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