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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谁为余道琴新闻造假负责?

  • 博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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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2/27 9:37:03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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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投诉遭遇推诿和虚假回复,部分官员的承诺沦为“空头支票”,让百姓期盼落空。昨晚,2015年武汉电视问政“期末考”开考,首场聚焦“办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到位”问题,该市政府领导及各区区长坐上问政台。

  去年7月,江夏区村民余道勤反映,有污水排入鱼塘致数万斤鱼苗死亡,损失十余万元。去年电视问政曝光后,江夏区相关负责人现场表态,做好污水处理,保护鱼塘承包人合法权益。余道勤高兴地说:“等水清了,鱼活了,请领导们来我家吃鱼!”

  昨晚短片显示,一年半过去,鱼塘不仅没有变干净,反而污染更重,水质污浊,散发恶臭,鱼苗死绝。江夏区区长王清华解释,以前的污染源是养猪场,已解决。现在的污染源是文化大道管网改线所致,将责成施工单位尽快解决。听到区长解答,余道勤回应:“我是信守承诺的人,想早点请领导吃鱼。”

  一方是承诺“打水漂”,一方是想兑现承诺,却迟迟等不到愿望实现,反差之大令人唏嘘。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鹤评价,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不能夸海口说大话。群众反映问题,希望得到承诺,更希望践诺。她表示,只有工作过程简明、透明、严明,群众看得见,才能信得过,“回应群众,不仅要态度,更要有能力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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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另外真实的版本:2014年,余道勤当年那句:请领导到我家吃鱼。今年,还是那句:请领导到我家吃鱼。第一年播报不客观,不真实,今年呢?为什么假新闻可以上电视?
任何犯罪以及违反,有主体有经过等一系列事实,余道勤有什么?
首先,说主体:1、鱼塘是谁的?那个鱼池根本就不是余道勤的,是村里的鱼池,2014年6,7月份余道勤那句:请领导来我家吃鱼。迫于压力,迫于他是某副区长同学关系,区政府拿纳税人的钱赔了某名的受害人8万元,2015年初,村委会为此起诉到江夏区法院。
2、死了多少鱼。去年,余道勤一句死了几万斤,区环保局接到投诉第一时间上门取证,结果就死几十条鱼,加之,是夏天鱼池死几十斤鱼正常,缺氧属于正常的。结果,记者跑去报道,你们谁看见几万斤死鱼视频或者照片?10万元的鱼,你按照7元一斤算,是什么概念。今年,又是损失惨重,鱼苗死绝,记者再次去道到,请问死鱼又在哪里?去年,和今年大量死鱼照片呢?现在,谁不会手机拍照?
以上情况,区政府也知道,请区政府不应浪费纳税人的钱,到处洒,需要钱的是福利院,是国家目前执行的精准扶贫项目。
那个副区长已经倒台,看你今年找谁要钱?倒台那副区长,是不是你同学又是个问题,反正你爱说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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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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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2/27 9:40:49
  • 来自:湖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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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几万斤死鱼,请问死鱼在哪里?说你的鱼池死鱼,请问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手续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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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阳
  • 发表于:2015/12/27 10:45:14
  • 来自:北京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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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除了妈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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乆鲒
乆鲒: 妈都可能是假的
  
  • 敏哥哥
  • 发表于:2015/12/27 11:06:16
  • 来自:湖北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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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新闻报道,不是新闻报告,修改了一个错字。

就此事,我觉得武汉电视台取证的记者应该负责,报道新闻应该客观与完整,不绝对不能偏向于某一方进行报道,也不能出现新闻造假。
去年几万斤,勉强1万斤,放在地上起码可以围成小山,死那多鱼,至今看不到死鱼照片或者视频;今年,死绝鱼苗,死绝如此严厉措辞,死绝鱼苗照片呢?武汉电视台去年播报,今年还是播报,大量的死鱼在哪里?水体有污染是事实,但是不能断章取义去报道新闻。
这里,我质疑一个问题:为什么老百姓说假话,不承担法律责任?去年,8万元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即使赔偿应该赔偿村委会,怎么赔偿到不是鱼池主人的人?谁提出赔偿8万?纪。委应该进行调查,国家对于死鱼有标准的,渔政部门最清楚,好像是按死鱼量的市场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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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余道 勤真会表演。哎
乆鲒
乆鲒: 2015年最佳影帝
  
  • 云飞扬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15/12/27 1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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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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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晓得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但是,既然问政时区长对着镜头承认,去年是什么污染,今年是另外一种污染。可见,区长是知道污染这事的,并且知道污染源和污染主体。只是没料到今年还会把这事跟踪问政。明年,会不会变成第三种污染呢?没有曝光的地方有事么样个情况呢?小 习时代,上面不好蒙,下面不好哄,当个官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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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飞扬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15/12/27 16: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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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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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晓得谁说的是真的谁说的是假的。但是,既然问政时区长对着镜头承认,去年是什么污染,今年是另外一种污染。可见,区长是知道污染这事的,并且知道污染源和污染主体。只是没料到今年还会把这事跟踪问政。明年,会不会变成第三种污染呢?没有曝光的地方有事么样个情况呢?小 习时代,上面不好蒙,下面不好哄,当个官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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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向九十
  • 发表于:2015/12/27 20:47:59
  • 来自:湖北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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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不到某些人的造假的胆量和手段如此之高!

难道真是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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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撩我
  • 发表于:2015/12/28 8: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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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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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撩我
  • 发表于:2015/12/28 8: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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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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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要撩我
  • 发表于:2015/12/28 8: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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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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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鱼池确实不是余道琴的,大桥街大桥早在2012年收回了该鱼池,鱼池是村集体的。
建议大桥村追索2014年那笔8万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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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敏哥哥
  • 发表于:2015/12/28 9: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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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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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做个小学数学题,计算她8万元赔偿。

市场上1斤鱼,鱼贩子赚2元差价,市场上鱼售价是8元(便宜的鱼6元,我们按照对方养殖最好最高的鱼赔偿),8-2=6元成本,8万元的赔偿意味着必须卖32万,才能有8万的净利润。14亩鱼池产值怎么可能达到32万?
第二个帐,上面是鱼全死,鱼死绝才会有8万的净利润,现在按死一半鱼,赔偿了8万,另外活的鱼,市场销售赚钱8万,因此,2014年,她净利润就是16万元,当年,她14亩鱼池,产生64万产值。她家的鱼池,鱼比水都多,鱼在岸上游。

好搞啊,有了2014年,自然有2015年,乃至2016、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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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舒
楚天舒: 你这数学题不是点把点的难,反正我是冒看懂滴。
  • 风轻云淡
  • 发表于:2015/12/28 10:48:45
  • 来自:本机地址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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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判决书看余道琴并没有上诉,证明此判决书已生效,既然鱼池不是他的就应该把八万元补偿款退出来,再说那个记者报道的新闻不实应追究他的责任。
实事求是
  • 扯蛋博客
  • 发表于:2015/12/28 12: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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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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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视台的道德操守哪里去了?记者的职业道德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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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扯蛋博客
  • 发表于:2015/12/28 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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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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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大家捋一捋:

《电视问政“请领导来我家吃鱼”是假新闻?》





一、事件回放(模仿某电视台)

2015年武汉电视问政“期末考”开考,首场聚焦办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到位问题,该市政府领导及各区区长坐上问政台。

去年7月,江夏区村民余道勤反映,有污水排入鱼塘致数万斤鱼苗死亡,损失十余万元。去年电视问政曝光后,江夏区相关负责人现场表态,做好污水处理,保护鱼塘承包人合法权益。余道勤高兴地说:等水清了,鱼活了,请领导们来我家吃鱼!”

昨晚短片显示,一年半过去,鱼塘不仅没有变干净,反而污染更重,水质污浊,散发恶臭,鱼苗死绝。江夏区区长王清华解释,以前的污染源是养猪场,已解决。现在的污染源是文化大道管网改线所致,将责成施工单位尽快解决。听到区长解答,余道勤回应:我是信守承诺的人,想早点请领导吃鱼。

一方是承诺打水漂,一方是想兑现承诺,却迟迟等不到愿望实现,反差之大令人唏嘘。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陈鹤评价,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不能夸海口说大话。群众反映问题,希望得到承诺,更希望践诺。她表示,只有工作过程简明、透明、严明,群众看得见,才能信得过,回应群众,不仅要态度,更要有能力兑现承诺。

二、真相(模仿某电视台)

1、关于鱼塘权属:余道勤所说的鱼塘是原京广铁路和纸李公路修路取土遗留下来的取土坑,天长日久形成积水,水面面积17.29亩(其中3.06亩被承包人填土),权属归大桥新区大桥村委会集体所有。承包给余道勤经营多年,超过承包期后,一直不愿归还村里。

2015年电视问政半年考余道勤一句“请领导来我家吃鱼”,让余道勤获得巨大利益。在不明真相的舆论压力下,当地赔了所谓的“受害人”8万元。而在此之前的2015年初,村委会一纸诉状递到到江夏区人民法院,要求余道勤归还鱼塘。

2、关于死鱼数据。去年,余道勤一句死了几万斤,区环保局接到投诉第一时间上门取证,结果就死了几十条鱼。稍有水产常识的人知道,夏天气温高、水体缺氧,死几十斤鱼是正常现象。结果,记者跑去报道,说成死了几万斤鱼,死鱼照片?视频?今年,又是“损失惨重,鱼苗死绝”,记者再次去报道,请问死鱼又在哪里?

江夏热线网友算了一笔账:

我们来做个小学数学题,计算她8万元赔偿。市场上1斤鱼,鱼贩子赚2元差价,市场上鱼售价是8元(便宜的鱼6元,我们按照对方养殖最好最高的鱼赔偿),8-2=6元成本,8万元的赔偿意味着必须卖32万,才能有8万的净利润。14亩鱼池产值怎么可能达到32万?

第二个帐,上面是鱼全死,鱼死绝才会有8万的净利润,现在按死一半鱼,赔偿了8万,另外活的鱼,市场销售赚钱8万,因此,2014年,她净利润就是16万元,当年,她14亩鱼池,产生64万产值。她家的鱼池,鱼比水都多,鱼在岸上游。

记者究竟是缺乏素养,或者是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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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上草
  • 发表于:2015/12/28 2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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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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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个社会太乱了
来自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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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自已路
走自已路: 不是社会太,黑,暗,而是我们太单纯:经历过许多事之后,她已经明白到,许多普通老百姓认为不可能的事对某些人来说,其实根本算不上事,许多普通老百姓认为只能有一种结果的事情,也往往会存在着第二种结果
乆鲒
乆鲒: 回复 走自已路:是我们老百姓把事情想简单了
  • 云飞扬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15/12/28 21:14:11
  • 来自:湖北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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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 政的重点是污染主体责任问题和环境保护问题,至于鱼池的权属问题,那是民事纠纷或者刑事诈 骗,跟电视问 政没半毛钱的关系。如果真相就像一些网友披露的,完全可以一边治污,一边抓 人嘛。未必有权属纠纷的或者集体的鱼池就可以随便污染?区长比较明白,没有提权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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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草
原上草: 你就的是点,不是面。通过错误的舆论导向,通过不负责任的报道,达到个人经济的目的,让政府再次为所谓鱼死绝而买单。
原上草
原上草: 回复 原上草:说的是点
  • 敏哥哥
  • 发表于:2015/12/29 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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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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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必须客观真实去反映所谓村民鱼池因污染而死鱼,因政府部门不作为导致死鱼。你第一次2014年,播报死鱼万余斤,损失10几万,请问那多死鱼在哪里?你第二次,今年又说鱼死绝,与请问死绝的鱼又在哪里?今年和去年,这则新闻报道本意是什么?大家都知道,因为水体受到污染,造成村民鱼池鱼的大量死亡。你只报道前因,不报道后果,大量死鱼的后果,去年,上万斤死鱼,和今年,鱼死绝,那多死鱼呢?

国家有水污染防治法,是上位法,里面明确渔业纠纷属于渔政部门处理,并根据死鱼的死因和死鱼量有权进行索赔。一句:我死鱼过万斤,损失10万。你就得掏钱赔偿,请问那需要环保局、水产局、大桥街政府做什么?需要的是,他们调查事件真相,根据事实为村民进行索赔,绝对不是领导一句话,否定各个部门调查的结果,也绝对不是领导一句,让纳税人承担莫名其妙的8万元赔偿金,上万斤死鱼,压根就没有,为什么给8万?

国家信.访条例明确了有争议的信.访件,进入司法仲裁或者是法院受理的案件,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受理。武汉市电视台是武汉市广电局二级单位,副局级单位,你为什么受理了有法院判决结果的案件?
主题: 江夏村妇玩坏问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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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敏哥哥
  • 发表于:2015/12/29 8: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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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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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网友评论

主题: 江夏村妇玩坏问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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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敏哥哥
  • 发表于:2015/12/29 9: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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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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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死鱼事件最新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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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区里赔偿金是11万,不是网上说的8万,6万是大桥新区给的,5万是区信.访局代表区政府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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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腿肠: 如果是我见好就收,成功第一次,难道次次搞钱成功?这不是骗,而是敲诈政府。
  • emy126
通讯员通讯员
  • 发表于:2015/12/29 13: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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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导向应该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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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腿肠
  • 发表于:2015/12/29 17: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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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仅不能赔,应该追究为什么赔了十一万,十亩多鱼池根本就不可能净赚十一万,除非你喂的鲨鱼。今年赔了,还有2016年,没有死鱼,一样找政府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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