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曾, 小时候练过两天拳脚,跟村里一老头学的,老头不知多大年纪,据说以前是个长毛,跟洪秀全混过,一身功夫自称刀枪不入。后来老头去见洪天王了,我那拳脚也就到此止步了,使得最好的倆招便是黑虎掏心与横扫千军,现在都被我用在了炒勺上。 没错,是炒勺,只因为我是厨师,一名不入流的厨师。我曾经在电影院摆过十年宵夜摊。
说起电影院,许多老纸坊都知道,当年那可是个热闹地儿,歌厅、舞厅、录像厅、溜冰场一个不落,就门前空地上夜宵摊都一溜十好几家,每到天黑都热闹得不得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夜生活刚刚开始。”
俗话说“物极必反,盛极必衰”,电影院也不例外,随着时间推移,电影院也被时代淘汰 。2010年电影院被夷为平地,现在原地起了忒高俩座楼,建一小区,叫“政和花园”。“政和”我估摸是政通人和的意思,至于“花园”么,就不怎么见得了。
十年摆摊生涯,又处在这么热闹一地儿,多多少少见过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打打杀杀的江湖事今天我就不讲了,单讲一件我直到现在都觉得比较诡异的事情给大家听听。
那是一年夏天,一阵忙活过后快十一点多了,我一朋友过来找我喝酒,也是老朋友了,在家行三,我们都叫他老三,结过两年婚,离了,也没孩子,比我大俩岁,一个人过得挺快活的。
我这人也爱喝两口,于是整倆菜抄起啤酒就开喝了,边喝边侃,八分山秦始皇克林顿,侃到哪儿是哪儿,约摸各自喝了七八瓶,酒意开始上来了,那时候啤酒还是那种大瓶的 ,650ml,挺灌人的。
看看时间,也快转钟两点多了,隔壁左右摊子都收得差不多了,于是散场。老三家在十一万那边,骑一电动车过来的,酒场散了便骑车歪歪扭扭的走了,我还得收摊,在电影院宵过夜的都知道,我们那摊子不大杂七杂八的东西却多,收个摊得个把钟头,加之我又喝高了,收得便有些慢。
眼看就快收拾完了,一倆电单车就冲到我面前,吓我一跳。
我一看,是老三,便说:“你怎么又回来了,还没喝好呢?”
老三望着我说:“酒喝好了,我是来打听个人的。”说话间我便看见老三脖子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蠕动,仔细一看竟是个蛆虫,我乐呵了:“老三,别是酒喝多了掉粪坑里了,身上咋来这玩意?”
边说我便伸手从他脖子上将那虫儿扒拉了下来,老三看了看,也没在意:“毛毛虫,可能是路边树上掉身上的吧。”
“我向你打听个人,”老三边说边把电单车停好,“谁呀?你说说看。”我回答他同时收拾起最后一点家什。
“姓熊” ,老三说,“个头不高,圆脸、小眼睛、瘪嘴巴,下巴左边有道疤。”
“我琢磨着你这里人来人往的可能见过。”老三接着说道。
我想了想,这人还真没有见过,也没有什么印象,便说:“没印象,你深更半夜找这个人干什么,喝酒的时候怎么不问呢?”
“呵!呵!我也是帮别人问的。”老三不好意思的说。
“帮谁呀?早干什么去了?”我没好气地反问他。
“是这样的,”老三便讲了起来……
原来老三从我这里离开后,顺着路边慢悠悠的骑车回家,半夜路上也没什么车,安安静静的,夜风徐徐,吹得很是安逸,远远的路边好像有个人,心里便想,“哟呵!又一个夜猫子!”
很快就到了近前,还真一有个人,正朝老三招手呢,是个女人,年轻的女人,约摸二十四五年纪,穿一套白色连衣裙,扎一马尾,坐在马路牙子上,一只脚穿着红色的高跟鞋,另一只光着,旁边还有一只鞋,鞋跟却是断了。
那女子右手朝老三招手,左手正在揉着那只光脚。老三下意识的便捏住了刹车,“怎么了,这是?”
“大哥,能帮个忙不?”女人声音里还带着几分怯意,“脚扭了。”
“脚扭了!严重吗?”老三平常也不是什么坏人,再看对方是个单身女子,就有心帮帮她,“我帮你打个‘120’吧。”
“不用”女子说道,“也不是太严重,我家里有瓶正红花油,回去擦擦就好了。”
“那我怎么帮你?”老三说。
那女人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就住前面不远的巷子口,你帮忙把我送回去就行了。”
“哪个巷子?”老三问。
“四清巷”女人回答。
四清巷是个老巷子,有些年头了,就在宁安路与实验高中之间,也不知道为什么叫四清巷,就像三谭路龙头街幸福巷一样,打我知道它们起就叫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