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贺斌 田晓玲 )“要不是你们,我们肯定拿不到这笔补偿金,你们就是劳动者的保护神!”11月28日,李永菊、李万枝等6名妇女拿着一名写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来到江夏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眼含热泪,紧紧握住该大队长陈传清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
事情还要从今年9月19日说起,这天一大早,几名妇女来到劳动监察大队前台投诉,反映她们在江夏某物业管理公司上班,长期被派遣到银行做保洁工作,却一直没有给她们缴纳社保,有的已经工作8年之久,但现在公司要辞退她们,以后怎么生活成了大问题。
接到投诉后,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传清高度重视,他亲自带队约谈该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明确指出这是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法律宣传,责令其立即改正。公司认识到错误后,主动与投诉人协商解决,由于没有缴纳社保的时间较长,双方关于赔偿金的数额一直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鉴于此,陈传清主动约谈双方,召开协调会。然而,物业管理公司一直以经营困难为由,不断要求降低赔偿金标准,都被陈传清驳回。考虑到投诉人年龄偏大,很难重新就业,劳动监察大队为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在双方迟迟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先后于10月12日、10月28日对物业管理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上面清楚地说明了物业管理公司如果拒不改正违法行为,不仅要支付赔偿金,还将面临1.5万元的行政处罚。
11月3日,大队再一次召集双方召开协调会,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双方不断在赔偿金额上进行拉锯战,最后,迫于法律的威力,物业管理公司终于在赔偿协议书上签了字,愿意赔偿李永菊等人4.4万元。
据悉,今年以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共接待举报、投诉案件195件,已结案121件(其中移交公安司法机关5件),法定期内结案率100%,共为6941人追讨工资3.047亿元,其中农民工6575人,为保障全区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11月28日,李永菊等6名妇女拿到4.4万元赔偿金后,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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