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联投广场住宅区自称高档小区,物业费也是全区最贵的,却做出如此违背业主意愿的事情:在居民楼下建食堂!
这间营利性的食堂建得是否合理合法?笔者收集了以下相关信息:
1、根据《物业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在住宅区建食堂,完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物业也没有得到18栋业主的同意,至少是超过半数都没有,就强行开盈利性食堂,是严重践踏业主权益的行为。
2、该栋业主在购买房屋时被告知为住宅楼,无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向业主说明18栋一层会设立食堂这一情况,也并未将此规划写进合同;
3、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通知书上写明,建筑性质:住宅、且不可作商用;
4、在小区建立食堂,将给小区尤其是18栋业主带来噪音、油烟、蟑螂鼠害等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业主的生活品质。
同时:笔者利用一整天的时间,在该栋业主微信群中作了一份调查:群员共136人,其中78户,83人明确反对小区建食堂,另50位业主无回音。而物业楼管却说业主同意了,实际证明:他们的调查签字行为是见不得光的。
根据这调查结果,食堂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我只能用四个字来表达:强行,霸道!
自从物业非法将联投广场住宅区18栋1单元一楼改成食堂之日起,已知的业主已提出强烈抗议,但是物业气焰嚣张,从不理睬,还狂言:反对无效!同意也得建,不同意也得建,更不愿意将食堂搬离18栋住宅区。
现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期待卫生部门,房管部门介入调查,物业给说法,以安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