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女方提出分手 江夏男子要房败诉

  • 向日葵
楼主回复
江夏大V江夏大V
  • 阅读:7571
  • 回复:22
  • 发表于:2017/11/8 12:00:17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江夏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女方提出分手 江夏男子要房败诉

 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余渊

    看着手机里长达几页的房贷还款记录,42岁的李树华(化名)欲哭无泪。计划中本应是结束爱情长跑后,搬进婚房、结婚生子的美好结局,却变成了如今的“人去房空”。他更没有想到,甜甜蜜蜜相处了12年的初恋,却因一套房产,在分手仅4个月后,与自己对簿公堂。

    男子出资以女友名义买房
  
    李树华是武汉江夏人,2005年,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比自己小3岁的张红丽(化名)。李树华说,初见张红丽时,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美丽大方的姑娘,在他持续不断的关心和追求下,双方很快便确立了情侣关系。
    在经历了长达九年的爱情长跑后,李树华终于在2014年初,如愿上门见到了女方家长。“有了房子,才有家的归宿感。”当年1月,李树华在征得女方家里同意后,首付18万,以张红丽的名义,在江夏区俪湖天地小区买了一套面积100平方米,总价为51万元的房子。
    李树华说,那时候他和张红丽感情稳定,而且当时他的名下有一套小房子,为了向女友表忠心,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协议上均只写了女方的名字。但两年来,每个月2000多元的房贷,一直都是由他来偿还。
    然而好景不长,今年7月,女友却突然向他提出了分手,原因是双方在新房装修问题上发生了分歧。

    分手后要房诉求被法院驳回

    女友突如其来的分手决定,让李树华备受打击,就在他想办法挽回这段感情时,女方却告诉他,准备退还此前的18万首付款,以及7万多元的已偿贷款和办证费用,在房产上与其撇清关系。
    此举遭到李树华的强烈反对,他认为女方的做法很不厚道,如今该小区的房价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1.3万元,比当初购房时的单价翻了一倍有余,因此不能直接以当时的价格计算。李树华说,当初买房的想法是由他提出来的,而且首付、房贷都是由他一人负担,他之所以只写女方一人的名字,也是因为想要与其组建家庭。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联系上张红丽,其拒绝接受采访。但在此之前,张红丽曾表示房子的首付款和每月的房贷,确实是由李树华支付的。
    至今,李树华仍然对这段感情抱有幻想,他希望能与女友重归于好,但如果对方执意不肯,他希望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为此他愿意拿出5万元作为补偿。
    李树华多次与张红丽就房子的问题进行谈判,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今年8月,李树华对张红丽提起了诉讼,希望要回这处房产,江夏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通过李树华提供的民事判决书,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律师:房子产权归女方所有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讲,房子的归属毫无疑问属于女方。在双方感情甜蜜期,男方出于婚约目的,出资购房并由女方出面登记产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赠与行为,如今婚约不存在,女方可以适当给予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用补偿。
    陈亮说,恋人间因房产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其实想要规避不必要的麻烦,在购房前可以拟定一份约定协议,从而明确财产归属。
    武汉著名情感专家田昕灵称,感情是无价的,不能简单地用金钱和其他物质条件来衡量。结合具体案例来看,李树华为女方买房,实际上是对双方感情的一种投资,但是事实上,有时候单方的付出并不能换来自己所期望的结果。田昕灵建议,李树华应当从这段感情中吸取教训、认清自我,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女方的需求。
  
  • 向日葵
楼主回复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17/11/8 12:07:35
  • 来自:湖北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李同学典型属被爱冲昏了头脑。
个人认为以爱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者不会获得幸福,因为逐利心态不可能对另一方付出真心,最终还是会貌合神离。
  
  • 太阳
  • 发表于:2017/11/8 12:55:36
  • 来自:内蒙古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这个故事告诉大家:感情是靠不住的,凡事要多留心眼
向日葵
向日葵: 法治社会,岂能完全感情用事?
2017-11-08 14:26:27 回复
  
  • 雁初
  • 发表于:2017/11/8 14:02:17
  • 来自:湖北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初见就喜欢,那就是对方长得漂亮,先追的别人快10年没领证,这么大年纪了,还不明白为什么?
向日葵
向日葵: 刚看此文也很感奇怪,相处12年,却没结婚,这种情感靠什么维系?女今年39岁,若不是想独身,若没有备胎,也是很尴尬的年纪。文中均为男发声,也算一面之词,还真不知道女方是怎么说的?
2017-11-08 14:33:01 回复
雁初
雁初: 回复 向日葵:我还没注意女的都39高龄,一个女的从20几谈到快40还没结婚,明摆的有问题…男的也是人傻钱多,闹成这样了还想复合,付出了感情付出了钱,最后还不死心
2017-11-08 22:06:53 回复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 老不正经
  • 发表于:2017/11/8 14:02:34
  • 来自:湖北
  1. 4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情理上接受不了,法理上确实应该这么判。顺便给那些买房想钻法律、政策空子的人提个醒,小心血本无归。
向日葵
向日葵: 情义虽无价,但很多人在金钱物质面前会发生“化学”反应,所以增强法治意识,保持清醒头脑非常重要。
2017-11-08 15:28:17 回复
  • rian
  • 发表于:2017/11/8 15:56:07
  • 来自:湖北
  1. 5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金钱不能评定感情的高低,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希望彼此不要撕破脸,毕竟当初是因为相爱而走在一起的!
向日葵
向日葵: 金钱物质虽决定不了感情,但决定婚姻和家庭。
2017-11-09 21:00:23 回复
  • 风轻云淡
  • 发表于:2017/11/8 22:25:28
  • 来自:湖北
  1. 6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想起了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的男主角贺涵, 只恋爱不结婚.,凭他的智商应该不会被人骗,但他的婚姻总是以失败而终.可能这就是命,没有理由没有原因,上述故事的李树华可能也是同样的命吧,等你醒悟了,可是房产证的名字已无法改变了.
向日葵
向日葵: 能够将生活与剧情的角色联系起来,楼主用心了。但李树华与贺涵差远了,李绝不是心机男,否则不会落到人财两空的地步。
2017-11-09 21:08:46 回复
实事求是
  • jack879
  • 发表于:2017/11/9 13:59:28
  • 来自:湖北
  1. 7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谈朋友谈到40岁,还不结婚,这男的心没点谱?
向日葵
向日葵: 可能与他女友彼此彼此,男42女39不领证不结婚,一对没玩醒的现代派。
2017-11-09 21:16:20 回复
  • 小小蘑菇
  • 发表于:2017/11/9 15:23:13
  • 来自:湖北
  1. 8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女的还算是有点羞耻心的那种,换了那种骗婚的,一个子都不会给他留。
向日葵
向日葵: 女的肯定不能与骗婚相提并论,但在疯狂上涨的房价面前心态发生了巨变。我们假设这套房价静止不变,女的会同意退还购房首付及已经支付的按揭部分吗?我看不会,因为没有涨价溢出部分她什么也没有得到。
2017-11-09 21:25:53 回复
  • 大姐大
  • 发表于:2017/11/14 15:14:47
  • 来自:湖北
  1. 10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这学费交的比较贵啊。
向日葵
2017-11-15 21:57:00 回复
  • 故都的秋
  • 发表于:2017/11/14 19:34:28
  • 来自:湖北
  1. 11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葵花哥如果经常关注我的微信朋友圈,应该看得到我将这个案例发朋友圈里了。我们曾经将这个作为典型案例探讨过,从情感上来说,这个女的不厚道,但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女的同意赔偿男方的18万首付和7万元的已偿贷款,已经很不错了,因为她可以一分钱也不出。我们觉得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房子归女方,但女方还应该支付男方一定的补偿金额。
向日葵
向日葵: 只关注你喝酒和把妹,不关注你转帖。
2017-11-15 22:00:15 回复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