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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江夏最恶俗、最无道德底线的广告!

  • 云飞扬
楼主回复
江夏大V江夏大V
  • 阅读:13511
  • 回复:21
  • 发表于:2017/12/7 15:31:20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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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去市内 ,经过大花岭汤逊湖大桥时,瞟到桥头立柱路牌广告,内容非常让你不舒服。回程时,专门转到桥头拍了照片。
先看图,再来骂


      这句话,透露出恶俗的暗示。所有成年人都会产生不好的联想,这应该也是广告商想要的吸引眼球的效果。我承认,我被这种内容吸引了眼球,然后就是异常的反感,从而对广告内容产生强烈的抵制。
      如果说“不想跟姐挤一起了”,还只是一种网络文字级别的无趣,无聊,噱头,只是没有什么品位,那么,加上上面的“弟弟说” ,这就不是品位问题了。
      人,应该有道德底线。我认为,做人的道德底线,至少不要涉及伦,理。人,最不能碰触的底线是血,亲,伦,理。如果连这个都突破了,那就是畜  生了!
      这个广告就突破了做人的底线。而且出现在最公众的场合。相差管理 部门应该有所作为。
    
      严重地说,所有买了这个楼盘房子的业主,都可以告它,涉 ,嫌,污,辱 人  格。因为广告词的目的,是打动某一部分受众的内心,形成同感,继而达成交易。那么,谁是因为姐弟挤在一起去买房的呢?业主吗?告他去!

       不要跟我试图以文字游戏来解释 。比如说,姐弟都是未成,年,的人。那么,我借用你的解释说一句:昨天晚上,我一个男性亲戚,跟你,妈,挤了一晚上。你可别告我骂你,我给你解释:我那个男性亲戚,是个小孩子。你接受吗?

       语言是讲究语境的,这句话,在大众语境里,就量种暗示,就是一种恶俗!去他,妈,的这个楼盘!

  
  • 玉格格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17/12/13 21:12:01
  • 来自:湖北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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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个人怎么理解了,我觉得广告就是为了博人眼球。低俗不可取,高雅艺术没有人懂。不高不低的广告词吸引力差。做广告的人难做啊……
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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