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广播台
广播台右侧结束

主题: 劳动纠纷

  • 你好吗??
楼主回复
  • 阅读:19302
  • 回复:10
  • 发表于:2018/7/4 23:29:01
  • 来自:湖北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江夏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本人2O14年在大桥新区后勤食堂工作,在工作期间没有给我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在2O18年6月2号把本人调到阳光创谷经济开发区后勤食堂,本人不愿去起了纠纷,后来自动离职,
本人诉求:赔偿43个月社保,和没签劳动合同补偿相应的工资,经和用人单位协调,用人单位只补偿43个月的社保,还要我补交1万多元,新区还说我自己走的没有补偿,我个人认为不合理,请问我因该找劳动仲裁吗?




  
  • ............
  • 发表于:2018/7/13 15:09:13
  • 来自:湖北
  1. 5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是企业违规!但事实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离职的单位是不予补偿的,也无失业保险金。
但单位后续已给你补缴了43个月(工作期限内)的社保,1万多元是社保中自己需要缴纳的部分(一般在工资中扣除)。

仅供参考!
江夏朱律师 zzjlawyer
江夏朱律师 zzjlawyer: 不是违规,而是违法。
2018-07-14 11:19:07 回复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