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13岁的时候都在干嘛?我记得我13的时候可能还在玩泥巴,现在的孩子13岁应该在玩王者荣耀或者刷抖音、吃鸡。
不过这位在2012年就13岁的覃某因羡慕同伴同学兼好友比自己漂亮,于是心生歹意,将其骗到自己家中杀害并分尸。
当时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但因她未满14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只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赔偿受害者一万元。受害者父母当然不服,自己的女儿被残忍的杀害,杀人者还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向法院上诉,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还需赔偿9.8万,加上之前一共10.8万。受害者的父母还是不服,杀人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继续上诉,但是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我的乖乖!多么骇人听闻的时间啊!只因为对方比自己好看,多么简单的理由。杀人的动机越简单就越残忍。
13岁的六年级小学生,每天我打游戏骂的那些小学生杀人都是不犯法的,现在想想很后怕,他们居然没有跟我计较,感谢小学生不杀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