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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可怕!13岁小学生肢解同学,赔偿10.8万元,不追究刑事责任[转]

  • 风轻云淡
楼主回复
  • 阅读:24647
  • 回复:35
  • 发表于:2018/10/14 22:19:14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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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13岁的时候都在干嘛?我记得我13的时候可能还在玩泥巴,现在的孩子13岁应该在玩王者荣耀或者刷抖音、吃鸡。




不过这位在2012年就13岁的覃某因羡慕同伴同学兼好友比自己漂亮,于是心生歹意,将其骗到自己家中杀害并分尸。

当时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但因她未满14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只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赔偿受害者一万元。受害者父母当然不服,自己的女儿被残忍的杀害,杀人者还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向法院上诉,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还需赔偿9.8万,加上之前一共10.8万。受害者的父母还是不服,杀人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继续上诉,但是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我的乖乖!多么骇人听闻的时间啊!只因为对方比自己好看,多么简单的理由。杀人的动机越简单就越残忍。

13岁的六年级小学生,每天我打游戏骂的那些小学生杀人都是不犯法的,现在想想很后怕,他们居然没有跟我计较,感谢小学生不杀之恩!
实事求是
  
  • 书华林
  • 发表于:2018/10/15 14:20:53
  • 来自:湖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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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大的来说,您们那个时代的人,都有社会责任感,即不会只顾着张扬自己的个性,不会以自己为中心。而现在的孩子不同了,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大部分又是独生子女,因此毫无疑问地被很多人溺爱,一种唯我独尊的意识便深扎于他们的思想中,他们不容许被侵犯,一旦感觉到被侵犯,必定睚眦必报。再就是一点,我觉得我们的法律也应该顺应时代发展而进行更改,单单以年龄这一标尺来量刑与否,是否过于单薄?
风轻云淡
风轻云淡: 法律已跟不上时代的步伐,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十三岁伢的体力足以杀人,智力,行为能力应该能自控.
2018-10-15 19:02:53 回复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你想的太简单了,立法者可能考虑得比你周全。
2018-10-18 11:25:16 回复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回复 风轻云淡:大官人:那十岁以下的孩子是否有体力拿着刀,刺向熟睡的成年人的脖子呢?
2018-10-18 13:23:44 回复
风轻云淡
风轻云淡: 回复 带着奶瓶的爸爸与你肩并肩:现在的伢体力,智力,行为能力相对以前的同龄少年有所提高,法律条款应作调整,再过应看造成的后果,综合考虑即便刑法条款是死框框,那么民事赔偿部分应该依法判决最高赔偿标准,给予受害方一个心理平衡
2018-10-18 21:21:22 回复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回复 风轻云淡: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吗?我不是很清楚啊,您是法官被告没有赔偿能力,您怎么判?(这里不考虑专业不专业)。
2018-10-19 14:14: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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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书华林
  • 发表于:2018/10/15 16:09:44
  • 来自:湖北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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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轻云淡
风轻云淡: 法律应不断完善,不能单从年龄判定,应该从综合行为能力, 及造成的后果来综合判定是否负刑事责任
2018-10-15 19:09:00 回复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2018-10-18 13:35: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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