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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可怕!13岁小学生肢解同学,赔偿10.8万元,不追究刑事责任[转]

  • 风轻云淡
楼主回复
  • 阅读:24647
  • 回复:35
  • 发表于:2018/10/14 22:19:14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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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13岁的时候都在干嘛?我记得我13的时候可能还在玩泥巴,现在的孩子13岁应该在玩王者荣耀或者刷抖音、吃鸡。




不过这位在2012年就13岁的覃某因羡慕同伴同学兼好友比自己漂亮,于是心生歹意,将其骗到自己家中杀害并分尸。

当时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但因她未满14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只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赔偿受害者一万元。受害者父母当然不服,自己的女儿被残忍的杀害,杀人者还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向法院上诉,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还需赔偿9.8万,加上之前一共10.8万。受害者的父母还是不服,杀人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继续上诉,但是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我的乖乖!多么骇人听闻的时间啊!只因为对方比自己好看,多么简单的理由。杀人的动机越简单就越残忍。

13岁的六年级小学生,每天我打游戏骂的那些小学生杀人都是不犯法的,现在想想很后怕,他们居然没有跟我计较,感谢小学生不杀之恩!
实事求是
  
  •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 发表于:2018/10/18 13:13:31
  • 来自:湖北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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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这孩子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个人偏见13岁的孩子你即便给法条她看可以免责,她也是没有行动力的;仅凭杀人动机就是嫉妒别人比自己好看,逐步动了杀人的念想,这种说法太过天真了;这孩子可能还需要教唆者或者其他因素的不断乳化后转化为行动力;又或者这孩子生活在什么环境当中呢?父母的溺爱难道是法律在前道德在后;太不切实际了。
单纯的看个别媒体言论或多或少难免主观色彩偏重;A媒体可能这样写,B媒体可能那样写;规则内事物还得辩证的看,当规则不能实现公平正义,事物还得整体的看;问题到底出在哪?...动机仅仅只是动机,杀人的行动力来自哪里;这是关键?我可能不大认同动机就是行动力;我也发现了很多读过书的人在这里消极评论,那法律要怎么样,怎么样;那法律找谁惹谁了?话说法律写的再好;也不乏别有用心的人非得研究一下让犯罪与法律的初衷来个激烈的碰撞。我也没发现上次的江苏的正当防卫案件大家有这么积极的消极的踊跃评论;还社会一份爱心需要千千万万的你;我;它一起努力;现在信口雌黄的多的去;不专业不可怕,可怕专业的也干坏事。
风轻云淡
风轻云淡: 法律也是人制定的,法律是在实践中不断地修改逐步完善
2018-10-18 21:30:47 回复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回复 风轻云淡:是啊,法律具有滞后性,咋们这不是具体事物具体对待嘛,当然我们也是上来吹吹牛,不专业。为个案修改法律,程序会不会繁琐?当然了,我们的希望是好的??。
2018-10-19 13:50:14 回复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回复 风轻云淡:在或者针对此种特需案件让最高人民法院出个最新司法解释什么的,这几天可以报名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粉丝报名活动去参观最高人民法院,幸运抽中了可以去坐下来问问。
2018-10-19 14:08:04 回复
风轻云淡
风轻云淡: 回复 带着奶瓶的爸爸与你肩并肩:让最高法对特殊个案出台个司法解释,这个建议很好,既减少了立法程序[修改法律条款耗时太长],又具备法律效力,能够快速解决疑难杂症。
2018-10-19 20:18:03 回复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回复 风轻云淡:可能性是有,但不怎么现实;最高法可以以管辖法院请示在批复的形式来处理个案,这个应该最快了。
2018-10-20 10:16: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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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hinese red army of workers and peas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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