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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咪蒙未“死” 星爷不“老”

  • 书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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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3/6 11:35:35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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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蒙》之死,是死于追求过于单一,追求单一的利益,贪婪过度。



我参加新媒体工作的第一天,主编问我关注了咪蒙这个公众号没有,我思忖着,“咪蒙”两字到底是哪两个字,这个公众号又有何过人之处?过后,我搜索了一番,关注了。在随后的半个小时内,在依序读了其中的很多篇10万 文章后,我点了“取消关注”。

我自诩自己翻过几篇朱子格言,读过些圣人的文章,因此,也有点大言不惭的说道几句,咪蒙公众号中的文章所宣扬的价值观,之于我这个还算传统的人,格格不入!

有言“与良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其化矣”。深知一旦成为其粉丝,一旦被这类文章带偏,久而久之,我便会成为其拥趸者,成为一个自我讨厌之人,因此,视而不见也不失为一良策。

很多人说,咪蒙已死,死于作。曾经的情感教主,终于栽了跟头。咪蒙之死,在于煽动公众的负面情绪与愤怒,在于对“丧文化”的烂熟于心。



马斯洛需求图谱中,人在满足了基本的温饱需求后,形而上学的精神追求便是他(她)所极力追求的。现代社会,几乎每个人都有着无处安放的焦虑,心理问题正在困扰我们每个人,我们焦虑房子、车子、孩子、父母等等。而咪蒙利用了我们的焦虑,用一篇篇让人看了直呼过瘾的“精神鸦片”文章,很多人看后,直呼“简直写出了我的心声”。

咪蒙死了吗?我觉得不可能,因为她写出爆款文章的手法已经深入人心,咪蒙死了,还会有咪小蒙,蒙咪等等。

但是咪蒙之死,是会起到警示作用的,类似他这样的自媒体不再如之前那般肆无忌惮。这似乎在暗示着好的内容会的春天正在到来?

然而,我依然持消极态度,因为好的文章,门槛很高,而人的懒惰,爱好娱乐,却是本能的。你我都喜欢看不费脑的文章,电视、喜剧、娱乐节目的收视率永远都在金字塔顶端。


我是星爷的忠实拥趸者,他的每一部电影我都看过。然而今年他的电影《新喜剧之王》遭遇了滑铁卢,豆瓣评分5.8,这相当于是不及格,观众都说他江郎才尽,没内涵,电影全靠炒冷饭。

然而,事情是这样的吗?至少我有着不同的看法,注意到没有,但凡给差评的观众,很多的着眼点是放在电影的笑点上的。也就是娱乐,在他们看来,大年初一,可不就是去电影院讨个乐吗。然而,他们忘了当年的《喜剧之王》也并不是喜剧。

星爷在这部电影中想表达的,我想引用影评人LOOK的话“《新喜剧之王》是相当激烈地嘲讽了那些励志-成功-传销学的信徒。”


电影中的如梦,受到成功学男友查理的“鼓舞”,转而去参加白雪公主的角色选拔。

查理:“白雪公主有几只眼睛?”如梦:“两只”,查理:“你有几只眼睛?”,如梦:“两只”,查理:“那么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不能是白雪公主?”。


最后,如梦终于发现男友是个贩卖成功学的骗子,她质问他:“你不是说我可以吗?”查理回答:“你会成功的,你再给我钱,我就继续说。”

这就是星爷对于成功学贩卖者的嘲讽。

咪蒙的性质也是如此,只要你成为我的粉丝,成为我的信徒,你只要给我钱,我就写你想读的,你心里想的什么,我都可以写到你的心里去。即便你是错的,我也能写成对的。看看之前咪蒙的爆款文章,如《致贱人:我凭什么要帮你?!》《我曾经想过,让父母去死》《一个出生寒门的状元之死》等。






为了引起煽情,营造一种尖锐的社会冲突从而引起讨论,咪蒙可以任意捏造事实,这是咪蒙式的不择手段。而作为自媒体的,良知才是首要考虑的。

而现在星爷写实的导演风格,遭遇了无数谩骂,因为大家不愿意醒来,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都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我们比任何时候都聪明,也比任何时候都轻飘。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憎恨的东西,恰恰是我们热爱的东西!

咪蒙是这个时代的制毒者,创作者们拿着扩音器,面对着千千万万的人,引领着潮水的方向。最近看了个韩寒的专访,他说,拍电影跟写书不同,拍完电影,你得去宣传,毕竟电影不是一个人的工作,如果都像往日写书那般,自己一个人写完之后,不管其他的,那倒也轻松了。咪蒙则截然相反,将电影的那一套搬进了写文章里面。

这几年来,同样作为一个创作者。哦,不!我还只能算一个写作文的人,我总是在问自己为什么而写。

除了温饱,是否还有一些别的原因?

我从未写出过10万 阅读量的文章,那么我是不是一个失败的作者呢?李奥贝纳说:“伸手摘星,即使徒劳无功,也不会一手污泥”。因此我还会继续写,即便徒劳无功。

冯小刚说过,烂观众造就了烂片。这话,不能全然否定。这个世界缺乏的不是高质量的内容,而是有质量的读者或观众。越是有咪蒙之流去迎合、去利用,读者就越是不可能进步。

好的内容,不是去迎合读者,而是致力于去创造有质量的读者,这是作者的自觉和良心。

而身为读者的人,也并不是只能嗷嗷待宰,他们也有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他们也应该从一篇篇读过的文章中,附上自己的思考。

我每天都会不间断的阅读或者写点文字,出于两种目的:长见识和打发时间。


而阅读本身,就是有趣的事情。思绪可以乱飞,而不用担心被现实所桎梏。

这个世界每天抛给我们那么多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甄别它们对我们的价值就成了一件非常关键的事情。

而关于这件事情其实有一个很简单的原则,一篇文章,如果你阅读起来感觉很轻松,那么它就是和你持平或者低于你的认知水平。

而如果你阅读起来感到有些难以理解,那么说明它高于你。


所以我读了很多曾经对我来说有些难读的,古怪的故事。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让我知道了要独立并且要坚守独立;《雪落香杉树》让我知道偏见来得如此容易,去得如此之难;《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让我对自由保持充分的警惕;《乌合之众》让我知道了群体的无意识行为会完美替代个体的思考;《朗读者》让我知道爱不是为他好,而是尊重……

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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