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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亲生父母对你好,因为你是你。

  • 书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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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2/10 16:44:17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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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健版的《绝代双骄》里,中了鼠毒的江枫,即便被邀月救回了性

命,依然不能在之后的十二个时辰里喝哪怕一滴水。

可因为花月奴的疏忽,喝到水的江枫,也再次让自己陷入了危险的境地。为此,邀月不得不用嫁衣神功吸出江枫体内的水,作为代价,她需要重新闭关修炼,不然几十年的功力就白练了。

在此期间,江枫却与花月奴互生情愫,两人在私奔后生下了小鱼儿与花无缺。之后,邀月与怜星找到并杀害了两人。

 


对于孩子如何处置,邀月听从了妹妹怜星的建议——活比死更痛苦。于是她们将其中的一个孩子带回了移花宫收养,目的是为了等其长大后,看到他与孪生兄弟互相残杀。

在移花宫里,邀月和怜星对花无缺精心培养,传授他绝世武功,在这种虽然严厉,但是有“爱”(不纯粹的爱)的环境下成长的花无缺,对邀月和怜星言听计从,并把她们当成亲人看待。

在邀月和怜星的培养下,花无缺成了风度翩翩、武艺高强的白月光,可邀月这样倾尽所有的付出,她的目的并不单纯。

这就好比那些从人贩子手上买来孩子进行养育的人一样,他们中的很多人对于买来孩子的付出是真切的,是无微不至的。可他们的目的绝大部分是为了传宗接代(大部分是男孩),他们是自私的。



近来,由黄渤饰演的电影《亲爱的》中的原型孙海洋,其被拐了整整14年的儿子孙卓,因为另外一起偶然破获的拐卖案终于被找到。

4岁那年,孙卓在家附近被人拐走,其后他的父亲孙海洋便踏上了漫漫的寻子之路。

在认亲现场,与孙海洋夫妇的激动万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孙卓的举重若轻和内敛木讷。



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生父生母,孙卓告诉他们,很感谢他们这么多年辛苦地寻找自己,但是现在的养父母不管怎样,也已经养育了他十几年,所以他应该不会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那里……

没找到孩子的这14年里,孙海洋夫妇每天要承受的痛苦我们虽不能感同身受,但一定是可以理解一二的。可真正找到孩子的这一霎那,孙卓的话却又如同隐藏在衣服里面的银针,当你无防备的穿上之时,它扎得你鲜血直流。

难怪有人说被拐走孩子的家庭, 会失去孩子两次, 一次是被拐走时,一次则是找到时。

明明是自己的亲儿子,结果孙卓现在对买走自己的养父母如此温情,却对自己如此冷漠。

于是,有大量不理解的网友开始辱骂孙卓,说他狼心狗肺,说他不懂得体谅亲生父母的痛苦。

俗话说:生而未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

但现实情况是,孙海洋没有故意抛弃孙卓,他的儿子是被人贩子拐卖的,他何曾不想尽父亲的责任,只因这煎熬的14年,他没有生而养之的机会。要说他错的话,可能就是当年没有看好孙卓,让他被拐走了罢。

再说孙卓,他错了吗?有也没有。有是因为他在世人面前太心直口快了,他没有考虑得太多,就把内心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殊不知,有的时候真话伤人更深。没有则是因为我们不能苛责一个人突然改变他对养育了自己14年的养父母由爱转恨,他心里依然住着养父母,恰恰说明了他有良知(尽管这良知在外人看来如此刺眼)。



有一种综合症叫斯德哥尔摩,又称“人质情节”,指的是被绑架的人质对于绑架者产生的某种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绑架者的一种情节。从本质上说,也是绑架者在具体绑架过程中驯服了人质。

孙卓的养父母就好比邀月和怜星,她们对花无缺的付出,让他与她们之间产生了亲情。而亲情,特别是下对上的这种,用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的话来说,就是让父母心安。而这个父母,是个大的范畴,可以指代对你好的亲生父母、养父母、祖父母、长辈亲戚等等。

那这样说,是不是就意味着邀月和怜星这样的人就该被原谅、被歌颂呢?当然不是,他们就好比那些从人贩子手里买下孩子的人一样,为了一己之私,就无视在痛苦深渊之中难以自拔的他人。



我一朋友前几天发给我一张照片,原来是他网购了些零食,包装盒上面印着的就是寻找孩子的启事。

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一个问题,为什么拐卖孩子屡禁不止。通俗的说法就是有买买,就有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有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只是其中的情形之一),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人贩子,我们国家的刑法可以说威慑力十足,但对于收买儿童的呢?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卖方与买方的量刑标准一对比,就产生了霄壤之别。于是,有网友建议,将买方量刑标准与卖方保持一致,即最严重的可判死刑。只有这样,才能威慑那些买方,让他们趁早死了买孩子这条心。

可量刑重,甚至是死刑就真的能起到预防拐卖孩子的作用吗?



贝卡利亚(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废除死刑的人)说,死刑没有效果,或者说威慑性也不够。

在他看来,死刑的初衷是为了威吓民众,预防犯罪。但是,死刑根本无法做到这个初衷。他说能够对人心产生威慑作用的不是刑罚的强烈性,而是刑罚的延续性。

所谓的强烈性,指的是一种强烈但暂时的运动。比如砍头,人是在一瞬间就死了,它看起来很残酷,但执行时间很短,所以这个行为只能威慑一时。他认为死刑给人们留下的印象很快就被淡忘,如果真的要用死刑来显示法律的力量,那就得月月杀天天斩。这就陷入了悖论,本来死刑是为了预防犯罪,杀一儆百。但现在为了保证死刑有足够的威慑力,还得确保经常有犯罪分子被斩。

打个比方,你可以想象补牙时候是一瞬间把烂牙拔出来痛苦些,还是反复地拨弄那颗烂牙却不拔出更痛苦?

所以贝卡利亚得出结论:人们往往能够承受极端而短暂的痛苦,但却很难忍受长期持续的煎熬。鉴于此,他建议用终身苦役来代替死刑。

这其中的争论我们暂且不表,我之所以引用这个,是为了表明,有的时候,事情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出最优解的。

回到孙卓这件事来,我们注意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其网站发文《谁给被拐孩子办户口?公权力绝不能成为帮凶》。

文章指出,孩子被拐后,人贩子、“养父母”下一步想做的,就是给小孩上户口“洗白”成正常身份。这个过程,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所以一个孩子被拐后,其生父生母往往是耗时耗力耗财地寻找了多年,却依然没有结果。

尽管现在我们国家的治安环境越来越好,科技发展也越来越迅速。但,要确保孩子不被不法分子惦记着,最最重要的,还是家长自己得时刻留意,处处提防!




Meet Winter
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
  
  • 业务经理
江夏大V江夏大V
  • 发表于:2021/12/11 19:06:00
  • 来自:湖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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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不给孩子上户口就能防拐?最多出现大量黑户人口而已。
书华林
书华林: 也不是说防拐,至少中***这样说了,有些人会怕了,怕就能适当地阻止他们的不法念头。
2021-12-13 08:23:29 回复
业务经理
业务经理: 回复 书华林:想买孩子的,根本不在乎将来有没有户口,你这样想,倾家荡产做辅助生殖的大把人在
2021-12-22 17:2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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