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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受权发布致全区“面的”司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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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13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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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1/6 17:05:16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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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面的”司机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面的”司机们:

“面的”非法营运在我区无序发展,严重扰乱了纸坊及周边地区正常的交通秩序,给广大市民的出行带来诸多的安全隐患,广大市民反映十分强烈。

2014年10月25日起,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委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非法营运的“面的”及其他客运车辆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取缔纸坊及周边非法营运行为。

区委、区政府拟推行“聘用安置一批”、“技能培训一批”、“转岗就业一批”、“帮扶救助一批”等四个一批的办法对主动放弃非法营运 “面的” 的从业人员进行分流转岗。对符合出租车驾驶员条件的提供免费从业资格培训,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后,由出租车经营企业按“公司化、员工制”的模式择优录用。对转岗就业人员组织免费再就业技能培训,并提供10000个岗位由技能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之后,生活特别困难的“面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定时期的适当生活救助。

希望广大“面的”司机要顾全大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停止非法营运行为。对不听劝告、无视法律,仍然从事非法营运的,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依照《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规定,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员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对违章占道、影响公共环境的车辆,依照《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处300—20000元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取缔非法营运行为是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我们诚挚的劝告广大“面的”司机朋友们不再参与非法营运,积极配合综合整治行动,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江夏区开通出租车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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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龙山
  • 发表于:2015/6/8 1:20:18
  • 来自:湖北
  1. 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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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眼子哦,到如今水花都冒打一个。关键是冒得好处,要是搞拆迁早建起高楼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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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夏
  • 发表于:2015/5/6 18:59:02
  • 来自:北京
  1. 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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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听说,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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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市民
  • 发表于:2014/12/28 14:07:35
  • 来自:湖北
  1. 4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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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已经2014.12.28了,出租车呢,在哪里呀???
你既然被“授权”发布了........的一封信,那么也请你“授权”帮咱们老百姓打听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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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sad0
  • 发表于:2014/12/8 15:52:39
  • 来自:湖北
  1. 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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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到新出租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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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天青山绿水
  • 发表于:2014/12/8 15:41:44
  • 来自:湖北
  1. 4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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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全体市民眼看着区长能力,江夏出租车必须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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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ught
  • 发表于:2014/12/8 13:54:40
  • 来自:广东
  1. 4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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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以后开面的的司机就要小心政府的狗狗们钓鱼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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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ught
  • 发表于:2014/12/8 13:54:02
  • 来自:广东
  1. 4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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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不是说了么,非法载人营运才违法,自己拉货,自己家里面的人一起出行当然是可以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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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静致远
  • 发表于:2014/11/24 16:47:32
  • 来自:湖北
  1. 3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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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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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夏
  • 发表于:2014/11/24 15:03:27
  • 来自:湖北
  1. 3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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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cc123
  • 发表于:2014/11/21 16:08:05
  • 来自:湖北
  1. 3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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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看来这回又是闹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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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est10741524
  • 发表于:2014/11/21 16:05:41
  • 来自:湖北
  1. 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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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早就被有关系的搞跑了,说的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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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光中尉
  • 发表于:2014/11/19 15:41:43
  • 来自:湖北
  1. 3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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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面的,纸坊闹市里每条路都多出一个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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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天^_^
  • 发表于:2014/11/15 2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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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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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取缔
  • 一叶之秋
  • 发表于:2014/11/12 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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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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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拟推行“聘用安置一批”、“技能培训一批”、“转岗就业一批”、“帮扶救助一批”等四个一批的办法对主动放弃非法营运 “面的” 的从业人员进行分流转岗。对符合出租车驾驶员条件的提供免费从业资格培训,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后,由出租车经营企业按“公司化、员工制”的模式择优录用。对转岗就业人员组织免费再就业技能培训,并提供10000个岗位由技能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之后,生活特别困难的“面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定时期的适当生活救助
                                              怎  么 不 公 示,是 不 是 暗 箱 操 作 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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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蒙
  • 发表于:2014/11/11 14: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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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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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应该采取市场自然淘汰的办法,形成良好过渡,把事做在前头,先招聘一批素质过硬的司机把出租车开动起来,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比非法营运的面的价格公道,搭乘方便,谁还会选择个体的没有安全保障的“黑面的”?刚开展的时候运力肯定是不够的,公交线路和时间可以考虑适当延长,以补充出租车运力的不足,方便市民出行,把好事真正办好,办得像个样子,不动一兵一卒,也能够把江夏的“黑面的”市场整顿好!
[此贴被热线小编于2014-11-11 14:57: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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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id3977072
  • 发表于:2014/11/11 12:38:40
  • 来自:湖北
  1. 3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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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被热线小编于2014-11-11 14:54: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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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瘋\/li狂★
  • 发表于:2014/11/11 10:43:44
  • 来自:湖北
  1. 3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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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规范一点,么车子不是一样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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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1/9 19:07:26
  • 来自:湖北
  1. 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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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华同志深得公挡 宣传精华,转正后祝一炮开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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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市民
  • 发表于:2014/11/9 17:48:08
  • 来自:湖北
  1. 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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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出租车到今天都还没有看见上路,说什么都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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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腾飞中的纸坊
  • 发表于:2014/11/8 18:41:15
  • 来自:湖北
  1. 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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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被热线小编于2014-11-8 20:11: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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