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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受权发布致全区“面的”司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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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4/11/6 17:05:16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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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面的”司机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面的”司机们:

“面的”非法营运在我区无序发展,严重扰乱了纸坊及周边地区正常的交通秩序,给广大市民的出行带来诸多的安全隐患,广大市民反映十分强烈。

2014年10月25日起,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委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非法营运的“面的”及其他客运车辆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取缔纸坊及周边非法营运行为。

区委、区政府拟推行“聘用安置一批”、“技能培训一批”、“转岗就业一批”、“帮扶救助一批”等四个一批的办法对主动放弃非法营运 “面的” 的从业人员进行分流转岗。对符合出租车驾驶员条件的提供免费从业资格培训,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后,由出租车经营企业按“公司化、员工制”的模式择优录用。对转岗就业人员组织免费再就业技能培训,并提供10000个岗位由技能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对主动退出非法营运之后,生活特别困难的“面的”从业人员按规定给予一定时期的适当生活救助。

希望广大“面的”司机要顾全大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停止非法营运行为。对不听劝告、无视法律,仍然从事非法营运的,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依照《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规定,按每辆车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机动车驾驶人员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员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对违章占道、影响公共环境的车辆,依照《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处300—20000元罚款;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处罚。

取缔非法营运行为是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我们诚挚的劝告广大“面的”司机朋友们不再参与非法营运,积极配合综合整治行动,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和谐的交通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江夏区开通出租车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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