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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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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7/6 12:02:34
-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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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应首先保障农民利益 开展土地流转,实行适度的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条件。在土地流转中,应该首先考虑保障农民的利益:一是国家发放的耕地补贴、粮食补贴等应坚持原定的补贴对象,直接发放给农民,不能转移对象,发放给流转后的经营大户;二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应合理确定农户耕地每年的保底收入,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等因素按比例逐年增加;三是农户流转出去的耕地,应该作为股份入股,在经营大户收益中明确分红比例,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四是经营大户在生产经营中,应优先使用当地农村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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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主,可气相关部门从来都是停留在口头上,从来不实践与真正为民作主,带民致富和以民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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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懂非懂的。。 但是一定要定起。。 因为一定与百姓的利益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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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稳重.温柔浪漫.活泼开郎善于交流和交际方面...比较重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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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主,想法很前卫。可现实是政府要插上一杠子,开发商要剥一层,真正到农民手里能有多少?为这种事情五里界政府大门堵过N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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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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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解决农村土地权益问题,否则说保护农民利益就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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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开始流转,楼主的想法都是天真。首先补贴会被大户截留,其次大户不会让失地农民分红,了不得让农民打个短工。而要他们做出长期承诺保障农民收入,无异痴人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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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人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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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村还有部分村民现在土地没了,老房子还在,村里说是没地基拆不了。外人看这里是城中村,猜想这里人过得真好。其实10多年前占地的钱本来也没几个,现在基本也花得差不多了。真搞不懂,10多年前的规划里到底有没有房屋拆迁的计划,或者只是为了卖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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