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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案例:女子夜晚值班时遭性侵 算工伤吗?

  • 走自已路
楼主回复
  • 阅读:23006
  • 回复:23
  • 发表于:2018/7/20 15:25:27
  • 来自:湖北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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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自已路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8/7/20 15:25:52
  • 来自:湖北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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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是某公司员工,2018年2月14日晚,她在公司配电间总机房值班,去上卫生间时,在配电间走道遭 遇男子阿强(化名,另案处理) 暴 力 性 侵。小芳竭 力反 抗,大声呼救,该男子放弃犯 罪 并逃 离 现场。这次遭 遇后,小芳精 神 失 常、小 便 失 禁。她到多家医院就医,14医院诊断为应激相关障碍。
2018年3月8日,该公司向市人社局提交关于小芳所受伤害的工伤认定申请。同年5月15日,市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 走向九十
  • 发表于:2018/7/20 19:47:22
  • 来自:湖北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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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的法律根据是什么?
走自已路
走自已路: 转:市人社局辩称,另案被告人阿强与小芳在工作上没有交集,性侵犯和犯罪对象的选择是随机的,并未因工作矛盾产生有预谋的犯罪,因此阿强对小芳的性侵与《工伤保险条例》中要求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伤害并无关联,是平行发生的事件,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
2018-07-20 21:59:16 回复
走向九十
走向九十: 回复 走自已路:哦!
2018-07-26 11:19:16 回复
  
  • 老糊涂
  • 发表于:2018/7/20 23:05:34
  • 来自:湖北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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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出车祸算工伤,这个为什么不算呢?
走自已路
走自已路: 市人社局辩称,另案被告人阿强与小芳在工作上没有交集,性侵犯和犯罪对象的选择是随机的,并未因工作矛盾产生有预谋的犯罪,因此阿强对小芳的性侵与《工伤保险条例》中要求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伤害并无关联,是平行发生的事件,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
2018-07-21 06:44:22 回复
  
  • 行思
  • 发表于:2018/7/22 17:25:33
  • 来自:湖北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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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不算。她是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没错,但并不是所有工作时间发生的伤害都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因工致伤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不可混为一谈。超市营业时发生抢劫,银行工作时间出现歹徒,工人操作时突发地震这其中如有工作人员因此受伤算工伤吗?这不能算因工致伤,自然也不算工伤。
本着同情关爱受害方的原则,可以尝试追究公司方是否存在安防不到位,管理不完善以致让歹人有机可乘让受害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的责任。

我又多嘴妄言了!
  • 行思
  • 发表于:2018/7/22 17:31:10
  • 来自:湖北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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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很好理解,你上下班的途中,就是奔着上班去的,在这个路途中受伤认定为工伤是正确的。而她的伤害只能说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的,怎么能混为一谈。
已昏已愚负女一名
  •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 发表于:2018/7/22 21:15:32
  • 来自:湖北
  1.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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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原则能不能优于轻重主次原则,适用原则到底是实现个案公平,还是说:这个法律不保护,以后注意点,端个痰盂在值班室解手,以绝后患。
The Chinese red army of workers and peasants!
  • 风轻云淡
  • 发表于:2018/7/22 22:04:43
  • 来自:湖北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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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里面又是在上班出了亊,公司负有不可推缷的责任,即便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同时还可以追究公司的责任。
实事求是
  • 老糊涂
  • 发表于:2018/7/28 21:47:13
  • 来自:湖北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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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公司在耍赖。公司里面外人如何进去的,门卫呢?公司明显存在管理漏洞。
  • 江夏朱律师 zzjlawyer
  • 发表于:2018/8/3 2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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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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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管理漏洞和发生工伤并不存在必要条件,最多算是充分条件。本文主题是认定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本案固然公司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但是即使存在管理漏洞,是否能够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正如我们平时合同签订毫无漏洞,不诚信的人一样违约,法律规定得相对来说比较完善,但是每天总有人违法。所以不要动不动就把责任往集体推,如果提升了国人的素质,减少犯罪率这才是根本问题。本案中,应该追究的是阿强的侵权法律责任。公司即使存在管理上的漏洞,但是不应该在本案中一并承担责任,公司和这个侵权案件没有直接关联。可以换个类似案例,比如同一天阿强没有侵犯小芳(根本没有遇到小芳),而是到该公司盗窃了一台办公笔记本电脑,那么责任是不是公司来承担呢(公司管理不善)?显然不是,这也是应该追究阿强的法律责任。
  •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 发表于:2018/8/4 4:02:59
  • 来自:湖北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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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国人素质问题与犯罪高低既不是必要条件,也不是充分条件,集体与集体中的员工应该密不可分,集体中的员工构成集体的完整,小芳因履行工作职责必然会是在工作过程中,而工作过程中一定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履行工作职责与履行工作职责里的工作过程中具有同一性,我到并非专业人士,向前面网友所说是不是法律拟制暴力型犯罪行为出现在集体员工履行工作职责中的工作过程中就不予认定工伤呢,若是法律期待不了小芳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又在工作过程中遭遇性侵,这平行中发生的事情又不矛盾,那确实也不能强人所难,可问题就在于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难道不是在工作过程中?重叠部分也要一分为二来看,那么履行工作职责时到底有没有履行工作过程中的,法律有没有单独列举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的工作过程中因其必要部分上厕所遭遇性侵受伤而不予认定工伤?超市抢劫,银行劫匪,地震,法律为什么要单独列举出来,是不是对象特定啊?劫匪是抢银行还是抢银行的工作人员呀?管理本身就是弥补漏洞,充分说明管理的重要性,但不必然管理就没有漏洞。回头来:小芳在公司上班,小芳为公司打工,付出人力吧也是资源吧(人力资源),小芳受公司指派负责在公司工作,因了公司的履行工作职责吧,公司安排具体时间具体地方具体内容吧,又因了公司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吧,在一个履行工作职责中既有工作时间又有工作地点还有工作内容的因履行工作职责中的工作过程中分开,那小芳来公司干什么?或者说为何不能成立因果关系?再者:公司的管理疏忽是不是必然导致因履行工作职责时的工作过程中的伤害,充分一点是不是工作过程中的伤害在履行工作职责时能够归结于公司管理疏忽?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我的疑问是履行工作职责中有没有工作过程时,只想晓得的这?
2018-08-04 04:32:35 回复
行思
行思: 回复 朱翊钧:有工作过程,工作过程与伤害事件平行发生,但不存在因果关联,顾不认定为工伤。
2018-08-05 09:47:55 回复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回复 行思:你的回复掉了个时间的时字,掉个字我不予认定。
2018-08-05 18:31:30 回复
The Chinese red army of workers and peasants!
  • 行思
  • 发表于:2018/8/5 9:44:14
  • 来自:湖北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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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讨论很好,看得出楼上的兄弟是个认真实在的。我们讨论了,涨知识了,对一些事情看得更清晰明白,以后就更加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或是帮忙他人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您都未曾见我,何来何在中厚说,不过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2018-08-05 18:33:54 回复
已昏已愚负女一名
  • 无垠东海取神针针针准
  • 发表于:2018/8/5 18:54:51
  • 来自:湖北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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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平行发生的事件,?平行宇宙论吗?我国法律有认可这套理论,?是通论吗?平行发生的事件不会把因果关系打的支离破碎吧,?通过这个案例法院裁定撤销市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适用法律无异议。这个案例可以结案了吧。或者说以朱师傅为首组织一场法律板块的野外讨论比赛,大家一边思考平行宇宙,一边讨论吃烧烤的吃法趣味等等。
The Chinese red army of workers and peasants!
  • ????????
  • 发表于:2018/12/27 8:46:07
  • 来自:湖北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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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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